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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作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通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3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 15%。华联鹏瑞已于2016年2月25日到期偿付本息。该事项已于 2015年2月27日、2016年2月27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7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详见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为5亿元,利率3.23%,发行期限365天。详见2016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报告期后,公司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同时,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办公物业,作为办公场所。本次预计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2016年度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其他销售渠道分流,导致来客下降,同时经营成本上升,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公司名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志伟 日期 2016-04-27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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