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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迪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5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国投电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亿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8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3.37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亿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经2016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63亿元。 (二)选举产生第七届董、监事会人选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了第七届董、监事会人选,并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一次董、监事会议确定了如下人选: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新一任总经理、其他高管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16年3月29日,因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重大项目,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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