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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仕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72.80%,主要系预付货款及工程款增加引起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0.9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马应龙本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21.52%,主要系子公司宝安科技本期在香港二级市场购国际精密股票引起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33.55%,主要系偿还了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5、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增加55.8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行了第一期公司债10亿元引起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2.75%,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贝特瑞、大地和公司营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引起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0.4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引起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3.99%,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引起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37.26%,主要系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引起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4.50%,主要系公司本期持有的股票受二级市场变化影响,公允价值减少引起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6.9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证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引起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1.16%,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5.77%,主要系在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损益变动引起所致; 1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引起所致; 15、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宝安科技通过香港二级市场购买国际精密股票,导致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6、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第一期公司债收到10亿元引起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至少认购175万股,认购价格为60元/股。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0万元实际认购175万股,认购价格60元/股。 2、公司向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等49名交易对方发行86,871,65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2.1457%的股权,该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65,490,738股于2016年3月4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5%。 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科技”)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精密”)股权,截至2016年3月11日下午4点(即接受要约的最后期限),宝安科技持有国际精密359,280,0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34.36%,为其第一大股东。鉴于宝安科技在要约最后期限前持有的国际精密股份数与接受要约涉及的国际精密股份数之和未能超过国际精密总股本的50%,根据香港相关法规,宝安科技本次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的要约条件未能达成。宝安科技将不再修改要约条款或延长要约期限,本次要约已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4点失效。 5、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12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16宝安01”,债券代码为“112366”。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3月30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6%。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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