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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主要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略有上升,主要系友好饭店部分改造导致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大幅下降,主要系上年计提年终奖金在一季度发放所致。 5.资本公积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武林壹号、上虞城市之星以及金色黎明三期部分楼盘交付所致。 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收入上升导致成本相应上升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收入增加导致相应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利息费用化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以及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增加等现金流入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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