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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6-05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及问题答复,并于2016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85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85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商务部审查批准实施经营者集中,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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