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其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坤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瓴投资”)签署《新江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根据相关交易安排,公司向宁波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出资11.25亿元,并对坤瓴投资新增认缴并实缴出资1,125万元(详见公司2016-02号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1月6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坤瓴投资11.25%股份、宁波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2、2016年1月11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泰禾”)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名城”)、福州吉耀腾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耀腾宇”)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长乐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泰城”),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福鼎泰禾出资1,410万元占股47%,长乐名城出资1,500万元占股50%,吉耀腾宇出资90万元占股3%。长乐泰城于2016年2月4日成立并取得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长乐泰城系长乐首占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项目位于长乐市首占新区通园路东侧、新作路南侧,项目规划实际用地面积33,632平方米(公告编号2016-03号;公告时间:2016年1月13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5-101号、2015-105号、2015-117号公告),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公司债券。2016年3月22日,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详见公司2016-27号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三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见2015-101号、2015-106号、2015-117号公告),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新的融资工具,同意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12月23日、2016年3月28日分两期(各30亿元)募集完毕(详见公司2015-137、2016-29号公告)。 5、2016年3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参加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372,543万元竞得佛山市顺德区202047-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20,678.76平方米(公告编号2016-30号;公告时间:2016年3月31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7日,福建中维设立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开发主体。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4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发出,于2016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47号公告); 1、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顺德中维”)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南侧、永盛路以西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佛山顺德中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 2、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15,800万元,是海峡永泰生态旅游度假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为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泰盛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泰盛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新世界”)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万元,是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西区项目开发与建设主体。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追加提供 15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152,000万元。 4、福建中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融资追加提供 150,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25,500万元。 5、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泰禾”)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是石狮泰禾广场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石狮泰禾追加提供 5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48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6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4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顺德中维”)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南侧、永盛路以西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佛山顺德中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 2、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15,800万元,是海峡永泰生态旅游度假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为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泰盛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泰盛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新世界”)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万元,是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西区项目开发与建设主体。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追加提供 15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152,000万元。 4、福建中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融资追加提供 150,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25,500万元。 5、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泰禾”)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是石狮泰禾广场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为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石狮泰禾追加提供 5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广珠路古楼加油站(红岗段)亚丰楼四层470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4月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装修。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100%。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2、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葛岭78号 注册资本:115,8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对工业、农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52.50%、福州运成兴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7.5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312号1#楼五层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1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艺术表演活动;美容美发服务;停车场服务;食品、烟草、酒类零售;商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衣服务;游泳馆;休闲健身服务。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76%、福建中维持股24%。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266(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批发。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岛中路339号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4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1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追加1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借款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追加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的地产项目运营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泰盛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126,236.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183.16%。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