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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德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为22,904,000.00元,较上年末增长6,351,500.00元,增幅为38.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18,341,958.74元,较上年末减少15,422,844.54元,减幅为45.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销售订单而预付的材料款项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为5,861,334.74元,较上年末减少8,723,004.31元,减幅为59.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收回设备处置款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为10,533,045.10元,较上年末增长3,005,443.84元,增幅为39.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持续增加投入所致。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240,000,000.00元,较上年末增长100,000,000.00元,增幅为71.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中国进出口银行1亿元贷款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为89,410,000.31元,较上年末减少41,499,549.95元,减幅为31.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的情形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2,221,660.82元,较上年末减少7,940,215.12元,减幅为78.14%,主要系2015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金在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为6,882,205.84元,较上年末增长2,789,887.12元,增幅为68.17%,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股利为1,952,440.5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宣告的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分派实施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60,562,637.00元,较上年末增长15,268,715.00元,增幅为33.71%,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未来1年内需要支付的售后回租租金及服务费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为24,277,657.28元,较上年末增长18,222,781.60元,增幅为300.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应付售后租回租金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为4,144.65元,较上年末增长55,832.36元,增幅为108.02%,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7,240,507.22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1,346,251.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37,498.97元,增幅为65.34%,主要系公司原参股公司广州华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出现较大亏损,2015年10月公司已处置了所持该公司股权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2,607,895.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0,416.86元,增幅为222.9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客户的违约金及确认收入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为159,400.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113.19元,,增幅为12,281.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益捐赠赞助支出及客户设备扣款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954,790.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5,703.50元,增幅为117.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长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1,091,456.8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95,468.53元,减幅为71.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及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55,832.3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068.14元,增幅为995.35%,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大幅度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551,665.3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0,347,423.78元,减幅为368.5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29,370.9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28,642.32元,减幅为146.29%,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135,624.9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427,032.72元,增幅为297.99%,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000万元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270,271.1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0,937.03元,减幅为164.25%,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9月14日,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健力宝贸易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投资安装一条全新的饮料生产线和所有配套设备,为佛山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碳酸饮料产品加工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该生产线正常运行。 2、2015年11月24日,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意隆;股票代码:002209)自上午开市起停牌。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协调各有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启动了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等。 3、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10月8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参股子公司广州华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达”)4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冯耀良先生,或转让给其控制的法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法人。 2015年9月29日,公司与冯耀良先生、广州华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控股”)、华新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2015年10月14日,公司与冯耀良先生、华新控股、华新达、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集团”) 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进一步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华新达40%的股权转让给华新集团。同时,冯耀良先生、华新达及华新集团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月内,共同保证向银行解除公司对华新达的银行借款担保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新达已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16年1月2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公司与平安银行环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公司为华新达公司所作的20,000万元的保证责任。 2016年4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公司与交通银行五羊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公司为华新达公司所作的3,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林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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