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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39.15%,主要是上年末加强客户回款、股权激励资金到位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初持有的电解铜期货合约在本报告期末浮动盈利减少而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20.92%,主要是报告期内扩大销售规模所致。 4、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58.64%,主要是报告期内扩大销售规模增加票据贴现所致。 5、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58.19%,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6、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初持有的电解铜期货合约在本报告期末浮动亏损减少而减少交易性金融负债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19.48%,主要是报告期末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71.54%,主要是报告期内发放了上年计提职工薪酬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33.63%,主要是报告期内贷款融资减少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末减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末浮动盈利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1、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45,962.06%,主要是报告期末套期保值业务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报告期同比减少了61.86%,主要是上年5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流动资金及贷款、贴现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同比增加了342.70%,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增加导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同比增加了120.96%,主要是报告期内冲回期初持仓合约账面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报告期同比增加了298.22%,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实现融资收益转入当期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报告期同比增加了57.08%,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增加、期间费用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同比增加了1,123.32%,主要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失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同比增加了820.03%,主要是报告期内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同比减少了119.75%,主要是报告期内扩大销售规模而使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同比减少了912.69%,主要是报告期内资产投资支付的资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同比减少了559.93%,主要是上年二季度完成非公开股票发行增加流动资金导致本期贷款融资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同比减少了907.25%,主要是报告期内扩大销售规模而使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仓库及场地等分别出租给佛山市亚亮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二和包装制品厂、佛山市蓝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格尼斯磁悬浮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基露亚实业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金属有限公司6家公司(以下统称“承租方”)使用,合同总金额为1,878.39万元,出租期限从9个月到7年不等。 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部分承租方存在关联关系,详见下述表格。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注: 1、公司现任监事陈欣持有佛山市亚亮电工设备有限公司40%股份,同时担任该公司监事职务。 2、除上述所述关联关系外,其他承租方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3、由于关联交易未达披露标准而未单独进行关联交易披露。 三、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 说明: 1、上述1~4项租赁的资产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2、上述5、6项租赁的资产坐落于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88号; 3、上述租赁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任何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五、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对外出租的资产的目的: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盘活公司资产,降低运营成本; 2、上述对外出租的资产对合同所在年度内的损益影响为:将会增加公司的租金收入和利润。 六、上述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上述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八、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 《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交易的定价 上述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议案时,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佛山市亚亮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厂房和办公场所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方式召开。与会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张军先生、冯境铭先生、卫国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任晓剑先生、熊照先生、崔毅女士和独立董事汤勇先生、罗其安先生、陈珠明先生通过传真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88号的房屋建筑物、仓库及场地等分别出租给佛山市亚亮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二和包装制品厂、佛山市蓝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格尼斯磁悬浮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基露亚实业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金属有限公司6家公司使用,合同总金额为1,878.39万元,出租期限从9个月到7年不等。 上述决议事项涉及的相关附件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与会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议案》。 监事陈欣女士系上述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为2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上述决议事项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室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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