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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01.61%,主要原因是收到客户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37.96%,主要原因是合并原联营企业双鸭山龙煤天泰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3.39%,主要原因是理财赎回所致; 4.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6.41%,主要原因是购进30万吨稳定轻烃工程项目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7.27%,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上年度税金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0.19%,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69%,主要原因是公司已偿还了7.2亿的公司债券,相应的债券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5.78%,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08%,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7.77%,主要原因是递延收益摊销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1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53%,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6,000万股新股,其中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1,750,881股,并承诺自2015年2月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5年9月25日,公司实施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限售股份为29,377,203股,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2、2005年本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本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本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服务。同时本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29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宋希祥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常万昌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董事焦岩岩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已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和审议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建设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预计投资18,000万元,通过技术引进在七台河建设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为响应国家制造业2025战略方针,本着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原则,公司技术部门同技术引进方、工程设计单位一起,对项目工艺流程进行调整。根据中介机构调整后的可研报告,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8,787.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资金27,710.55万元,建设期利息503.78万元,流动资金573.03万元。本次调整投资总额,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32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33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焦云先生主持,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宋希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焦岩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秦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发展规划纲要(2016-2018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政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福玲、孔祥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31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28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石墨烯为新兴行业,石墨烯应用领域尚处探索阶段,未经大规模产业化验证,产业化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购买的石墨烯专利技术尚未产业化,其合理性、先进性未得到有效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石墨烯作为一种新材料,尚处于产业化探索阶段,其市场应用及产业化探索的时间进度和成果存在不确定性;随着石墨烯行业总体产能的不断扩大,石墨烯价格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着产能扩大而导致价格下降及被其他新材料取代的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着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5月22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金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七台河宝泰隆公司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技术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服务合同》,为进一步落实原有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公司拟通过技术引进投资建设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以平衡公司原有业务的强周期性特点,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和平稳,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8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建设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 为响应国家制造业2025战略方针,本着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原则,公司技术部门同技术引进方、工程设计单位一起对项目工艺流程进行调整。根据中介机构调整后的可研报告,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8,787.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资金27,710.55万元,建设期利息503.78万元,流动资金573.03万元。本次调整投资总额,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调整投资总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发展规划纲要(2016-2018年)》:坚持产业转型,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拓展。其中:石墨制品方面依托东润公司石墨矿资源,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石墨烯制品方面依托公司购买的青岛金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制备技术专利,力争在2016年实现100吨/年的石墨烯生产规模,进军高科技石墨烯新材料产业。 为此,公司技术部门同技术引进方、工程设计单位一起对项目工艺流程进行调整。根据中介机构调整后的可研报告,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8,787.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资金27,710.55万元,建设期利息503.78万元,流动资金573.03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石墨烯作为已知强度最高、韧性最好、重量最轻、透光率最高、导电性最佳的耐腐蚀、耐磨、高导热材料,在能源、生物技术、航天航空等领域都展现出宽广的应用前景,因其特殊纳米结构和优异的物理化学性能,石墨烯在电子学、光学、磁学、生物医学、催化、储能和传感器等领域应用前景广阔,被公认为21世纪的“未来材料”和“革命性材料”。石墨烯相关专利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总体看来,石墨烯技术开始进入快速成长期,并迅速向技术成熟期跨越。2015年10月30日,《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正式对外公布,中国石墨烯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路径也得到明确,总体目标是“2020年形成百亿产业规模,2025年整体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在未来,石墨烯产业必将会成为又一个万亿级别的产业。 公司处于中国石墨产地黑龙江,据资料统计,世界石墨的65%在中国,中国石墨的60%在黑龙江,黑龙江石墨的50%在鸡西,鸡西已探明石墨资源储量约5.4亿吨,大力发展石墨烯产业已势在必行。公司通过引进技术,成立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吨/年石墨烯项目,来满足国内和国际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企业低碳环保升级转型要求。 公司正处于低碳环保升级转型阶段,石墨烯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公司将充分发挥煤炭循环经济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工作站和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优势,联合清华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石墨烯应用产业,积极将其锂电池、医药、日化、复合塑料、防腐涂料等领域所取得的专利产业化,实施超导电型石墨烯碳纳米管、三元材料等高科技新材料项目。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石墨烯为新兴行业,石墨烯应用领域尚处探索阶段,未经大规模产业化验证,产业化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购买的石墨烯专利技术尚未产业化,其合理性、先进性未得到有效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石墨烯作为一种新材料,尚处于产业化探索阶段,其市场应用及产业化探索的时间进度和成果存在不确定性;随着石墨烯行业总体产能的不断扩大,石墨烯价格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着产能扩大而导致价格下降及被其他新材料取代的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着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32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29、030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 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5月 20日(星期五)7:30-8:30。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3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 4月 29日,经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经营范围,为此,对《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和储存及销售:稳定轻烃、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洗油(石脑油组分、柴油组分)、重油(沥青组分)、石墨及石墨制品、石墨烯及制品、三元材料及制品、磷酸铁锂及制品、磷酸锰铁锂及制品、锂离子电池正极及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甲醇、氧(液化的)、粗苯、精苯、甲苯、二甲苯、污苯、煤焦油、工业萘、精萘、酚、粗蒽、咔唑、吲哚、针状焦、乙烯、丙烯、乙丙橡胶、聚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2-丙基庚醇(2-PH)、高清洁燃料添加剂、甲基叔丁基醚(MTBE)、硫酸铵(化肥)、催化剂、灰渣砌块、粉煤灰砖、环保建材、煤气、硫磺、焦炭、化工焦。火力发电;热力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运输;进出口业务。 开采和洗选加工及销售:石墨、煤炭、金属矿石。 投资和管理:石墨生产、石墨洗选加工、煤炭生产、煤炭洗选加工、金属矿业、非金属矿业、矿产资源开发、机械设备、建材、煤化工开发项目。 研究和开发:石墨烯制品、三元材料、石墨烯应用技术、煤炭开采技术、煤炭洗选加工技术、火力发电及供热技术、炼焦及化工技术、煤焦油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建材技术、煤炭企业发展战略、煤炭开采与安全、煤化工、新碳素材料。 提供如下服务:环境评估、企业资本运营、知识产权、产品标准、基础化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交流、高新技术、专利转让、专利代理、科技项目招标和评估。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和储存及销售:稳定轻烃、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洗油(石脑油组分、柴油组分)、重油(沥青组分)、石墨及石墨制品、石墨烯及制品、三元材料及制品、磷酸铁锂及制品、磷酸锰铁锂及制品、锂离子电池正极及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甲醇、氧(液化的)、粗苯、精苯、甲苯、二甲苯、污苯、煤焦油、工业萘、精萘、酚、粗蒽、咔唑、吲哚、针状焦、乙烯、丙烯、乙丙橡胶、聚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2-丙基庚醇(2-PH)、高清洁燃料添加剂、甲基叔丁基醚(MTBE)、硫酸铵(化肥)、催化剂、灰渣砌块、粉煤灰砖、环保建材、煤气、硫磺、焦炭、化工焦。火力发电及销售,热力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运输,进出口业务。 开采和洗选加工及销售:石墨、煤炭、金属矿石。 投资和管理:石墨生产、石墨洗选加工、煤炭生产、煤炭洗选加工、金属矿业、非金属矿业、矿产资源开发、机械设备、建材、煤化工开发项目。 研究和开发:石墨烯制品、三元材料、石墨烯应用技术、煤炭开采技术、煤炭洗选加工技术、火力发电及供热技术、炼焦及化工技术、煤焦油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建材技术、煤炭企业发展战略、煤炭开采与安全、煤化工、新碳素材料。 提供如下服务:环境评估、企业资本运营、知识产权、产品标准、基础化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交流、高新技术、专利转让、专利代理、科技项目招标和评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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