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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罗小平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刘天监事代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向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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