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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2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4月29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公司42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周一)。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31,979,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381%。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22,532,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33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9,447,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04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谭程凯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0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6,170,872.9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874,422.66元,提取盈余公积10,617,087.29元和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26,448,464.16元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9,979,744.15元。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92,932,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3,575,960.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09公告)。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6.1选举袁仁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2选举张端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3选举丁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4选举高伟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5选举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6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6,319,7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7.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5,660,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942,23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660,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8%。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0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09公告)。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7.1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2选举陈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3选举高凤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6公告)。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另两名职工监事王林先生、雷邦景先生经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的工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9公告)。

  8.1选举姚慧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2选举沈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3选举肖太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2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3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4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5公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交通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9,482,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03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09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5、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17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31,979,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602,34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黄政云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5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汇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勇军、谭程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2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袁仁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袁仁军

  成员:张端清、陈三联、高凤龙、周黎明

  2、提名委员会

  主任:陈三联

  成员:袁仁军、陈丹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高凤龙

  成员:丁建国、陈丹红

  4、审计委员会

  主任:陈丹红

  成员:高凤龙、王辉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端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愧儒先生、桂青先生、潘洁女士、魏勇先生、梁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潘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刘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授薪董事、监事不实行津贴制。

  2、非授薪董事实行津贴制,其标准为:独立董事年津贴8万元,非授薪董事年津贴6万元。

  3、非授薪监事实行津贴制,其标准为:非授薪监事年津贴6万元。

  4、非授薪董事、非授薪监事的津贴每年兑现一次,于当年12月31日之后、次年2月底以前支付。

  5、本方案规定的董事、监事津贴为税前所得(即含税),个人所得税按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24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风险,保障全体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年保险费为不超过人民币14万元,相应的赔偿限额为不低于2200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组织架构改革,适应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风控审计与安全法务部拆分为风控法务部和纪检审计部,部门职能相应进行调整:风控法务部主要负责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及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等工作;纪检审计部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监事会日常事务等工作;风控审计与安全法务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划归办公室。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25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四、五、六、八、九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八、九、十尚需提交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袁仁军: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所属海南东昌公司会计、黑色部业务员,浙江宝钢物资公司业务员,浙江鄂浙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经理助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配送部责任人,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浙金公司总经理兼湖南博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物产中拓党委书记、董事长。袁仁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总经理简历

  张端清: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湖南永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湖南省机电设备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湖南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物产中拓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物产中拓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张端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副董事长简历

  丁建国: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浙江德清人,中共党员,硕士,政工师。历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管、团工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工委副主任、职工董事、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物产中拓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丁建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

  徐愧儒,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平江县人,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炼钢工程师。历任涟钢集团技术员、工程师、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等职;华菱涟钢销售部业务员、片区组长、分公司经理、副部长、部长(兼党委书记);浙江京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钢之家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顾问。现任物产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愧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桂青,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 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学士学位。历任浙江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业务员、浙江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分公司综合部专员;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浙江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物产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桂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潘洁:女,汉族,1966年4月出生,湖南汩罗人,中共党员,学士学位,经济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岳阳造纸厂子弟学校教师兼团总支书记,湖南省物资建材总公司工会专干、人事干事,湖南省物资建材(集团)总公司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证券业务主管、副主任、主任,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职工监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现任物产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潘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魏勇:男,1971年4月出生,江苏南京人,研究生学历,历任东方汽轮机厂主机一分厂技术员,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链工程师,东方汽轮机厂工艺处工程师,上海瀚资软件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实施部应用顾问、项目经理、咨询经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信息总监,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物产中拓副总经理。魏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梁靓: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营销师,安徽人。历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业务员,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江苏中创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物产金属薄板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物产中拓总经理助理,现任物产中拓副总经理,梁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陈自强:男,1974年10月出生,浙江天台人,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经营产业部主管、内部审计部主管、内部审计部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助理,现任物产中拓财务总监。陈自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潘洁:简历内容具体详见副总经理简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 235 号湘域中央 1 号楼 3、 4 层

  邮政编码: 410011

  电 话: 0731-84588390

  传 真: 0731-84588458

  电子信箱: panj@zmd.com.cn

  刘静: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湖南沅陵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湖南物资贸易中心人事专干、财务部会计,兼任公司团支部书记,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公司综合部管理专员、投资证券部综合文秘、证券事务主办、证券事务主管,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助理,物产中拓证券部副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物产中拓投资证券部副经理兼责任人、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刘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 235 号湘域中央 1 号楼 3、 4 层

  邮政编码: 410011

  电 话: 0731-84588392

  传 真: 0731-84588490

  电子信箱:liuj@zmd.com.cn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2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29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2016年拟向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东风”)提供单笔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

  (二)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三)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四)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五)审批程序

  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因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星沙东风为公司持有44.55%股权的参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资助对象星沙东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六)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星沙东风签订《财务资助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汽车大世界H13、H14

  法定代表人:郭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主营业务:汽车整车和配件销售以及汽车维修

  股权结构: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6%,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4.55%,自然人股东赵维汉持股比例为9.09%。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星沙东风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604.52万元,负债总额为9,261.1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34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47%;2015年共实现营业收入49,115.36万元,净利润288.52万元。

  公司2015年度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1,500万元,实际提供财务资助未超出此额度,未发生逾期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

  目前已采取的有效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星沙东风以其自有资金购买的车辆合格证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并制订了《关于自有车辆合格证收发规定》;其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按股比同比例提供资金,其持股9.09%的个人股东赵维汉已将相关股权质押给两大股东并办妥了股权质押手续。

  星沙东风目前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和诉讼措施;

  (2)被资助对象基本面出现问题时,即宏观经济环境对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影响较大或出现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在没有提供资助的情况下,不予提供资助;在已提供资助但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采取协商提前归还,或可将前述抵押、质押物采取处置变卖等措施挽回损失,并中止继续提供财务资助,以防范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星沙东风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主营业务是汽车整车和配件销售以及汽车维修为主,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本次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星沙东风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根据其披露的财务情况和风险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财务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促进其业务发展。资金使用费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定价公允,因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星沙东风为公司持有44.55%股权的参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无董事在星沙东风任职,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审议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财务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促进其业务发展。资金使用费按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定价公允。星沙东风2015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一定的风险。财务资助对象以其自有资金购买的车辆合格证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其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资金,其持股9.09%的个人股东赵维汉已将相关股权质押给两大股东并办妥了股权质押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物产中拓预计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未发生逾期财务资助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25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中拓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速业务向沿海发达地区扩张,快速提升“中拓钢铁网”的市场影响力,拟在广州全资设立广东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广东中拓”),注册资本5000万元,开展华南区域的钢铁产品、原材料等供应链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拟设广东中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

  股权结构:全资持有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铁炉料铁合金、建筑材料、焦炭、矿产品、机械、电子产品、木材的批发、零售互联网经营及相关售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装卸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经济体量、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领先地位。该区域产业基础雄厚,制造业发达,钢铁产品需求量大。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物流、金融等市场化要素配置齐全。区域内市场化程度高,为发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提供了基础条件。公司在该区域进行业务布局,可充分利用当地在电子商务环境、人才资源、金融资源、市场资源等方面的区域优势,在华南地区大力推广“中拓钢铁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实现向大宗商品服务集成商转型升级的目标。

  2、存在的风险

  投资设立广东中拓,用商务电子化模式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由于所处区域市场竞争激烈,在实际运营中有可能面临因购销渠道拓展力度不够、现货采购和销售节奏把握不准确等导致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为防范上述风险,广东中拓将努力丰富和优化采购、销售渠道,及时关注市场行情,把握好买卖节奏和力度,同时适时引入金融工具确保业务收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26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姚慧亮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姚慧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姚慧亮先生简历见附件。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姚慧亮: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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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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