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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8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思美传媒,股票代码:002712)已于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现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5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1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 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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