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01版)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1,114万元,负债总额为221,198万元,净资产9,916万元。

  (五)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南里12号楼411室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86,794万元,负债总额为458,092万元,净资产128,702万元。

  (六)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2、注册地点:北京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三层301-A(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侯宝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8,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78,941 万元,净资产9,949万元。

  (七)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4年10月8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108号1幢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3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7,430万元,净资产9,878万元。

  (八)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5栋448室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4,082 万元,负债总额79,659万元,净资产4,423万元。

  (九)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07月31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提东路363号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151,798万元,负债总额为148,114万元,净资产3,684万元。

  (十)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108号1幢负3-库房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6,998万元,负债总额为32,020万元,净资产4,978万元。

  (十一)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4年4月25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甸路6号303室

  3、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9,374万元,负债总额为115,036万元,净资产4,338万元。

  (十二)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2、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孵华楼4-A-77室;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425万元,负债总额为99,186万元,净资产为29,239万元。

  (十三)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01月21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3号B1-3

  3、法定代表人:高靓

  4、注册资本:81,6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521万元,负债总额为82,631万元,净资产149,890万元。

  (十四)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高王路西侧90号116-6(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79 万元,负债总额为105万元,净资产1,774万元。

  (十五)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3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开发公司内);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14,585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6,2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838万元,净资产14,370万元。

  (十六)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6,909万元,负债总额为21,017万元,净资产65,892万元。

  (十七)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1月8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第一座6D601

  3、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0,054万元,负债总额为21,041万元,净资产19,013万元。

  (十八)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1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217室

  3、法定代表人:刘海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1,364万元,负债总额为146,564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

  (十九)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117室

  3、法定代表人:刘海鹏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5,425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69万元,净资产9,95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85.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6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2%,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4.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周五)14:3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5月2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5月2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3:20~14:20,14:2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3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刘春明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三)在投票当日,“金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40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一)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性房地产201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12,078万元。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重庆融景城项目C3住宅和A2地块未竣工部分地块存货跌价准备4,422万元。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4元(含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六、以4票赞成、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管理控制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542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23,122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2,420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七、以6票赞成、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金融街中心部分写字楼租赁予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为1,120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八、以4票赞成、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不超过92亿元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且担保费总额不超过0.92亿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不超过1%的标准下,与担保人协商确定每笔担保费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310亿元,其中:201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260亿元,2017年1月1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50亿元。2016年12月31日较2016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88亿元,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17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40亿元。

  2.上述新增债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股东担保等形式。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可分期办理上述债务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18亿元(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177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13亿元担保额度);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具体担保事项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根据证券法规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2.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借款,分期发行时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特殊条款: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交易流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董事长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在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结合公司资金计划和监管审批实践,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2.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特殊条款: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交易流通: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董事长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依法合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标准如下:

  1.购买规模:授权期内累计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100亿;

  2.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发行方:仅限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4.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按揭担保总额度为133.80亿元,按揭担保主体为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交银行收押之日止。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2015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销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予以注销。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总额为276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修订后: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单独设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部门名称为“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福利和补贴标准的议案;

  二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二十九、以5票赞成、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捐赠资金运作方式的议案;

  2015年公司已经向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一次性捐赠1500万元,公司同意由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每年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共计5年(第五年将账户全部利息收益一并捐赠),用于奖励西城区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优秀学子以及出版发行教师的优秀学术论文、研究成果等。

  三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0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人 物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第B289版:信息披露
   第B290版:信息披露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