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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孟凤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锡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报告期末,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公司2,059,620,881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利息余额为1,353,638千元,较年初增加34.24%,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2)应付股利余额为234,117千元,较年初减少49.18%,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分配了已宣告股利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22,797千元,较年初减少96.70%,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了以前年度发行的已到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4)应付债券余额为40,978,642元,较年初增加31.94%,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了债券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0,532千元,较年初减少30.18%,主要是由于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从而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6)财务费用报告期为819,005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1,338,845千元减少38.83%,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息资本化增加及融资成本下降所致。 (7)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报告期为12,942,471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5,157,631千元增加7,784,840千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本集团发行债券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新签及未完工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为1,792.33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21.02%,同比增长16.39%。其中,国内新签合同额1,649.720亿元,同比增长37.20%,占新签合同额的92.04%;海外新签合同额142.614亿元,同比减少57.74%,占新签合同总额的7.96%。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集团未完合同额合计达18,110.576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国内业务未完合同额达14,518.316亿元,海外业务未完合同额达3,592.260亿元。 报告期内,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1,480.731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2.61%,同比增长15.45%。其中,铁路工程新签合同额457.95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30.93%,同比增长45.94%;公路工程新签合同额343.863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3.35%,同比增长0.78%;城市轨道工程新签合同额209.99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4.26%,同比增长107.97%;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200.313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3.60%,同比减少34.95%;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226.808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5.40%,同比增长191.36%;水利水电工程新签合同额13.600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0.92%,同比减少57.13%;机场码头工程新签合同额1.632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0.11%,同比减少97.16%。铁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新招标项目同比增加。机场码头工程新签合同额同比减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总体规模较小,出现较大波动属正常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311.60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7.39%,同比增长21.07%。其中:勘察设计咨询新签合同额34.036亿元,同比减少55.44%;工业制造新签合同额50.130亿元,同比增长51.38%;物流与物资贸易新签合同额140.023亿元,同比增长22.24%;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额73.180亿元,同比增长125.48%。造成房地产业务新签合同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回暖,投资增长稳定;造成勘察设计业务新签合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规模总量较小。 3.2.2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2.3 融资合同模式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为项目总投资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项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详情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分别为2014年3月29日、2014年6月19日、2015年5月13日、2015年7月9日和2016年1月13日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关于公司发行H股零息可转债券事项 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2016年1月19日,公司披露《建议发行于2021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零息可转股债券公告》。2016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2021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零息可换股债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该债券已于2016年2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以上详情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分别为2015年6月3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30日、2016年1月19日及2016年1月28日的公告。 3.6 重要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14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为8名,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齐晓飞副董事长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孟凤朝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总裁2015年度及2013-2015年任期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总裁2015年度及2013-2015年任期绩效考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总裁2016年度及2016-2018年任期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对总裁2016年度及2016-2018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值和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中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情形,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已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就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制定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其他相关内容以及修改、调整发行条款;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债券发行、申报、交易流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签署必要的协议及法律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实际情况,制作、修改、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按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如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以及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16年度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由董事会委托管理层与安永华明谈判后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由董事会委托管理层与安永华明谈判后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将相关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股份公司的议案》 同意通过对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下简称“公路一级资质”)的相关子公司进行资产、人员及资质(以下简称“资质重组”)转移至股份公司的方式使股份公司获得公路一级资质。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资质重组具体方案及办理与本次资质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资质重组的对象、具体实施方案及办理与本次资质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2015年度工作的议案》 同意拟上报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国铁建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16-02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6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6日 至201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14、15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9、10、11、13、1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师、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或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 (二)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6月15日)。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联系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邮编:100855 电话:010-52688600 传真:010-52688302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表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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