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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盛业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逢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监事会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该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2,769.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722,864.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286.45元,截止201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5,693,912.92元。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较小,为了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2,769.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722,864.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286.45元,截止201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5,693,912.92元。因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较小,故公司2015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议案符合相关规定,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段永秀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监事会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该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2,769.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722,864.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286.45元,截止201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5,693,912.92元。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较小,为了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2016-03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 至201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19日和201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6年5月24日、25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0833)-2595155 联系人:叶罗迪 邹红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ss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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