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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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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197版)

  12.1选举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2选举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3选举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4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5选举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6选举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7选举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8选举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9选举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3.1选举刘红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3.2选举薛东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4、《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议案1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2.1-12.5,则其有5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五名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5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5名),否则视为废票;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2.6-12.9,则其有4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四名独立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4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4名),否则视为废票。

  c、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3.1-13.2,则其有2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时至2016年5月20日15时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霖、王珊

  联系电话:0411-39016968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议案12、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5*持股数。

  3、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

  4、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3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传真和的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6年4月28日13:30在公司27层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杨育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营业收入实现2,726,780,243.72元,同比上升2.43%;营业利润实现-307,960,701.10元,同比减亏312,734,509.47元;利润总额实现-60,671,486.53元,同比减亏 1,258,479,969.34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42,936,260.14元,同比减亏946,391,206.38元。

  每股收益-0.34元,同比减亏1.33元;总资产4,485,387,128.18元,同比下降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85,614,925.78元,同比下降21.78%。

  2016年,公司继续贯彻“订单前置、标准领先、创新驱动、协同增效”的经营方针,公司运营主基调是精准发力、突出服务。根据深化向“市场+资源”“技术+市场”转型升级、努力做好“三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公司确定了2016年收入增长、显著盈利的目标(具体为:收入目标32.5亿元,利润目标0.7-1.1亿元),明确了提升销售力、产品力、成本控制力的具体措施。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内外部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公司运作规范。《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2015年度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监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13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决定2016年有关报酬、签订相应合同等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必须且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调整以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董事会注销部分期权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审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薛东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刘红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董事、监事实行津贴制的议案》,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结合具体情况,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1)内部董事津贴10,000元/年;

  (2)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60,000元/年;

  (3)独立董事津贴80,000元/年

  (4)监事津贴10,000元/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东宁,男,198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二公司经理。曾任公司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员、养殖事业一部增养殖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2012.04-2013.01,任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分公司副经理;2013.01至今,任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二公司经理。

  薛东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红涛,女,1970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风控部稽核。2010.07-2014.01,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刘红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3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6年4月28日9:30在公司27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度报告全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4)。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营业收入实现2,726,780,243.72元,同比上升2.43%;营业利润实现-307,960,701.10元,同比减亏312,734,509.47元;利润总额实现-60,671,486.53元,同比减亏 1,258,479,969.34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42,936,260.14元,同比减亏946,391,206.38元。

  每股收益-0.34元,同比减亏1.33元;总资产4,485,387,128.18元,同比下降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85,614,925.78元,同比下降21.78%。

  2016年,公司继续贯彻“订单前置、标准领先、创新驱动、协同增效”的经营方针,公司运营主基调是精准发力、突出服务。根据深化向“市场+资源”“技术+市场”转型升级、努力做好“三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公司确定了2016年收入增长、显著盈利的目标(具体为:收入目标32.5亿元,利润目标0.7-1.1亿元),明确了提升销售力、产品力、成本控制力的具体措施。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内外部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2016年度经营计划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计划投资累计不超过2亿元,主要项目包括翔祥食品公司增资、加拿大海鲜首都项目扩建及海洋牧场养殖模式升级实验等新建项目,以及獐子岛5号客滚船更新等已上年启动项目剩余投资支付。

  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对2016年度投资的估算安排,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6—25)。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议案详情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内容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每年不超过13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决定2016年有关报酬、签订相应合同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3)向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

  (5)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

  (8)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亿元;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

  (1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12)向工商银行普兰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

  以上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61.4亿元。2016年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等相关事宜。本项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6)。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7)。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暨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8)。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原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修订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至少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 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16、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董事、监事实行津贴制的议案》,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结合具体情况,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1)内部董事津贴10,000元/年;

  (2)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60,000元/年;

  (3)独立董事津贴80,000元/年;

  (4)监事津贴10,000元/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0)。

  1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1)。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厚刚,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大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大连海参商会会长。2001.02-2002.06,任中共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镇党委书记,兼本公司董事长;2002.06-2004.12,任本公司董事长;2005.01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吴厚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9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梁峻,男,1979年生,博士学位,工程师。2009.01-2010.08,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08-2010.11,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副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11-2011.05,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1.05-2011.10,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1.10-2012.12,任公司总裁助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2.12-2014.06,任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4.06至今,任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

  梁峻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邹建,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现任职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2009.01-2011.10,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10-2012.12,任公司高级会计师;2012.12-2016.01,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01至2016.04,任公司休闲渔业业务群执行总裁。

  邹建先生系任职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王涛,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潜水服务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11月至今,任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

  王涛先生任职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志年,男,1959年生,初中学历。现任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小耗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07.04至今,任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小耗子村村委会主任;2012.03至今,任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小耗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志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树文,男,1955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华财经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历任辽宁省桓仁县团县委书记,吉林大学副教授,辽宁省本溪县政府副县长,辽宁省本溪市证券管委会主任,辽宁省本溪市外经委主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05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树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吴晓巍,男,1957年生,硕士研究生,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校企处副处长,东北财经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大连瓦房店村镇银行独立董事;2013.05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晓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本洲,男,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天祥集团中国东北区高级总监。历任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水产科科长、注册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摩迪国际认证公司 HACCP 全球项目经理、东北区总经理、高级培训讲师,天祥集团中国区食品业务线总经理;2004.03至2007.03,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本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丛锦秀,女,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合伙人。历任华夏证券大连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经理,大连新财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03至2007.03,任公司独立董事。

  丛锦秀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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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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