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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合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联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超30%的报表项目说明 1. 货币资金:期末313,788,344.86元,比期初增长115.55%,主要系本期货款回笼及收回到期委托贷款致银行存款余额增加。 2. 应收票据:期末40,024,323.32元,比期初减少53.51%,系本期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16,564,946.42元,比期初减少34.21%,系广告及材料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无应收未收利息。 5. 其他应收款:期末17,430,705.32元,比期初增长152.23%,主要系本期暂付款项及周转备用金增加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3,093,467.57元,比期初减少40.2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13,704,532.82元,比期初减少87.78%,主要系广东辉瑞的委托贷款到期收回所致。 8. 短期借款:期末3,700万元,比期初减少87.91%,主要系归还到期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9.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25,750.00元,比期初减少89.08%,系期末远期结售汇业务浮动亏损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期末20,378,757.17元,比期初增长39.13%,系期末预提尚未支付的费用所致。 11. 长期借款:期末25,000万元,期初无余额,系本期新增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12.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149,230,323.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38%,主要系本期加大广告宣传投入及终端促销费用增加所致。 13. 净利润:本期净利润为44249375.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4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增长所致。 14.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261,592.0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7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5,916,535.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3.76%,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209,905.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9.99%,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浮动收益减少所致。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94,563,562.0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24%,主要系本期货款回笼增长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96,355,339.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37%,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及广东辉瑞委托贷款到期收回影响所致。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1,754,769.4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68.64%,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 经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发行人拟向陈合林、林菊香、陈灵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爱仕达1号计划”)、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12号计划”)、王相荣和林彦共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8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8.0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0,687,5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72号文核准。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3月23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事项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的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炊具电器业务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连同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29)、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78)和启天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其中公司出资4.35亿元,持股14.5%。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016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前海再保险筹备组的通知,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209号),同意公司与上述六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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