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203.54%,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集中采购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83.77%,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桂林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致。 3、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130.8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4.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工程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51.42%,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工资薪酬所致。 6、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30.3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公司债一年的利息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上升116.04%,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山东胜伟增加了与潍坊滨海投资公司往来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上升74.43%,主要是报告期内从长期借款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上升36.78%,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投资利息递延税费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上升56.40%,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桂林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12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税金分包抵扣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46.28%,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了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1.28%,主要是报告期内贝尔高林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享有联营企业的利润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423.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所得税较上年同期下降95.91%,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胜伟园林实现利润缴纳的所得税较多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11.54%,主要原因是:(1)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宏观经济环境调整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且毛利率下滑;(2)公司报告期信贷规模增长,财务费用上升较快。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上升68.14%,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盛城投资增加的投资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2、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下降94.73%,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增加了流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A.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2,493.50 万元。 B.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9,135.26 万元。 C.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6,060.32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7,689.08 万元。 2)2012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签署了《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65,631.14 万元。 3)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A.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17.65万元。 B.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89.10 万元。 C.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的《从化市街口城区流溪大桥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39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05.96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12.71 万元。 4)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663.66万元。 5)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5,138.04 万元。 6)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工程营业收入27,777.96 万元,设计收入516.02 万元,投资收益2,422.66万元。 7)2014年8月16日,公司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建国大道(鞍海路与建国大道交叉点至大屯老道)第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鞍山市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四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7,865.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607.36 万元。 8)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7,526.3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2,081.10 万元。 9)2015年4月,公司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漯河市沙澧河开发二期工程PPP模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10)2015年5月,公司与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梅州城区半岛滨水公园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304.96万元;签署了《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563.3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实现营业收入7,964.12 万元。 11)2015年4月,公司与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保定市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2)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吉首市项目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0亿元。 2015年10月31日,公司与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了《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合同金额8000万元,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吉首市人民政府的下属职能机构,代表吉首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具体工程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7,910.65 万元。 13)2015年8月,公司与江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4)2015年10月15日,公司与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时光太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5)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14.22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项目尚未确认收入。 16)2016年2月27日,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了《芜湖县旅游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15亿,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7)2016年3月18日,公司与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淮安市淮安区盐晶堡文旅开发PPP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二)公司2015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1、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6年1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三)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1、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7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 2、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6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亿元,票面利率5.98%。 (四)2011年公司债2016年付息情况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发布《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支付自2015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0日期间的公司债券利息。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