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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4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0,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拟合计派息17,04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拟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55,600,000 股。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9)及《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16-035)。 2016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问询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补充披露你公司推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理由、合理性,利润分配方案是否与你公司业绩相匹配; 1、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磁性元件和开关电源为电力、电子行业广泛应用,在现有通用成熟技术基础上针对不同领域自行开发,公司经营多年,在技术、制造及市场销售的各方面均拥有较强的优势,公司经营稳健,经营模式稳定,依靠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关系。在细分市场领域,公司凭借差异化竞争,取得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和市场的拓展投入,进一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产品链,并可凭借资本市场的优势进行资本运作等外延式扩张。 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够给予广大股东良好回报的同时,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因磁性元件和开关电源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公司上市后可充分利用现有经营优势和资金优势,在外延和内涵多方向发展,通过对市场和研发的不断投入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条件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18.6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6,478.97万元;资本公积金为31,508.19万元,且均为资本溢价项下的资本公积。公司具备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条件。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业绩情况相匹配 单位:万元 ■ 在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结合公司近年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升公司形象和实力,为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问题二: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你公司上市三年后利润分配的规划; 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决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规划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该议案已提请2014年6月18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718.63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0,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拟合计派息17,04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红金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规划。 问题三: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肖铿先生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提议,与会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公司在董事会议召开之前,已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了登记,其后公司将有可能知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司向各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告知义务,明确禁止知晓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在董事会议召开期间,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除参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公司积极做好保密工作,部署保密措施;在会议结束之后,公司及时于次一交易日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并向市场披露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此外,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立即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工作,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况。 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筹划至披露期间,公司股票交易没有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 问题四:是否存在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或披露的其他事项;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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