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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龙大伟、总裁郑成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邹勇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至报告期末,有部分股东与证券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具体如下:公司股东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77,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内未回购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均已完成,并已分别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以及评估结果备案事项,上述方案调整仍在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后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核准。 2、2015年6月11日,公司刊登了《风险提示公告》,子公司珠海诚志通与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晖投资”)开展业务合作,因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永晖投资出现业务经营困难,截止2015年5月31日出现逾期未支付珠海诚志通的货款累计为人民币14,311.10万元。为了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珠海诚志通与永晖投资签订业务合同时,已由永晖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兴春为上述业务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担保,签订了正式的担保合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催讨应收货款,暂无新进展。 3、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工业气体项目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详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2016 年1月19日,为进一步完善合作项目,在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与公司合作的基础上引入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工业气体项目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4、2015年5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瑞华”)与北京东升博展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博展”)签署了合作协议,诚志瑞华拟与东升博展合资设立新公司开展医疗健康服务项目。新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诚志瑞华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东升博展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2016年1月成功取得“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北京诚志东升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及海淀区卫计委颁发给北京诚志东升门诊部的《医疗机构许可证》,2016年3月完成了工商注资手续。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及 收购四家标的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经2015年9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引进新股东中京福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对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通”)进行增资,并以增资后的诚志通作为收购主体收购福州保税区天宏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和美商贸有限公司51%股权、北京中煤顺通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襄汾县九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对<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及收购四家标的公司股权的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2015年9月19日、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及收购四家标的公司股权的公告》(2015-76)、《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及收购四家标的公司股权的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90)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诚志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报告,交易方案,相关协议等文件均已对外披露,并已将评估报告等文件报送教育部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目前,公司尚未获得教育部关于评估结果备案的正式文件,但诚志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报告有效期已过。经研究,公司决定暂停推进上述方案。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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