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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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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琼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谷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文件,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5,679,681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于2016年3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0,865,0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6%。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该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夏佳晶”)申请,为支持宁夏佳晶发展,公司拟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宁夏佳晶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宁夏佳晶以其50台长晶设备及有关厂务工程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申报入选国家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根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关政策,公司拟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委托贷款人民币1.5亿元用于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建设。贷款利率、期限以及还本付息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是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入选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并获得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资金支持,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该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9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327,4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279,9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4年4月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合计支付8,468万元用于投资控股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支付3.37亿元用于预涂膜项目和投资控股宁夏佳晶。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滚动使用不超过 2.4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一年。截至2016年3月31日,尚有1.6亿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年5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75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5年10月29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14.68万元。

  2、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20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67.54万元。

  3、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011 期产品认购协议》,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011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5年12月3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12.44万元。

  4、2015 年7 月 7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155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23.47万元。

  5、2015 年7 月 7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156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6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82.35万元。

  6、2015年8月5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9月21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1.20万元。

  7、2015年8月6日,公司使用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2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24.93万元。

  8、 2015年8月10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金理财”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4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21.81万元。

  9、2015年10月26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添金增利”系列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8.12万元。

  10、2015年11月11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2015006号。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11、2015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于2016年2月22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9.23万元。

  12、2015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13、2015年12月7日,公司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于2016年1月11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2.08万元。

  14、2016年1月4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添金增利”系列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6年2月6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6.45万元。

  15、2016年1月8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理财“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6年4月14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8.35万元。

  16、2016年1月11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个月期的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17、2016年1月11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期的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18、2016年3月1日,公司使用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为不固定期限,尚未赎回。

  19、2016年3月2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天期收益凭证“波动宝”[003]期。该理财产品为不固定期限,尚未赎回。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国风塑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风塑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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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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