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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397.4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3.22%,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贴现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687.9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9.7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及海南华素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19.1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4.71%,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多多药业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4)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4,264.7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25.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公司78.82%股权产生商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596.0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4.3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27.82%股权预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855.3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4.09%,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公司影响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97.3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98.22%,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利息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9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332.3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5.1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付多多药业78.82%剩余股权收购款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6.2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1.34%,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31.5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影响,多多药业预提的工资、销售费用及财产保险费。 (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033.7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69%,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6,014.85万元、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011.0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69.85万元,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448.29万元,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444.93万元,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24.21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91.94%、120.39%、37.93%、67.27%、37.76%、184.3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各项利润指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49%,主要是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影响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99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2.55%,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联营企业上海四通国际商城物业公司同比净利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22.87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28.1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38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2.7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同比增加所致。 (1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7,919.59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8,614.8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1,523.52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365.43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489.48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0,543.45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7.29%、96.59%、136.90%、107.11%、87.57%、269.5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指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19)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12.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2.3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所致。 (2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64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底转让多多药业公司27.82%股权预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42%,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91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98%,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公司78.82%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20%,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江苏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深圳股票交易所处置本公司零碎股产生利息返还公司所致。 (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3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5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86%,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增加银行借款随之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7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支付银行手续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2.33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国美控股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为4亿元。除国美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国美控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8日相关公告、2015年5月8日相关公告及2015年5月27日,公告2015-039号)。 2015年7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81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2015年7月21日,公告2015-054号)。 2015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1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详见2015年10月21日,公告2015-081号)。2015年11月17日,上述《反馈意见》及回复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015年1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提出了补充反馈意见;2015年12月22日,上述《补充反馈意见》及回复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决定调整发行额度,募集资金总额由12亿元降至7.1亿元,募投项目相应删减,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大股东国美控股认购金额等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2月18日相关公告)。 2016年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告2016-008号)。 201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8 号),同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2,847,100 股新股(详见2016年2月27日,公告2016-019号)。 2、换届选举事宜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2015年12月8日,公告2015-108号)。2016年2月2日,公司完成新一任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事项(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告2016-004、005号;2016年2月3日,公告2016-014、015、016号)。 3、四环医药收购及转让多多药业股权事宜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于9月25日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次合作初步意向是四环医药拟收购多多药业不低于51%,不超过79.02%的股权。《股权收购意向书》是公司转型医药大健康战略的实施步骤,是公司贯彻董事会管理意图的具体举措(详见2015年9月29日,公告2015-075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环医药向多多药业335名自然人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多多药业78.82%股权。本次交易参照评估情况确定的交易价格为30,928万元,四环医药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详见2015年12月11日,公告2015-111号;详见2015年12月29日,公告2015-123号)。2016年1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国明(详见2016年1月12日,公告2016-002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环医药向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转让其持有的多多药业27.82%股权,本次交易参照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0,916.23万元。 交易对方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转让完成后,四环医药持有多多药业 51%股权,仍为控股股东(详见2016年3月2日,公告2016-020、021、022号;2016年3月18日,公告2016-025号)。 2016年4月,多多药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变更后的股东信息已增加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详见2016年4月19日,公告2016-033号)。 4、出售中关村建设剩余4%股权事宜 经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14 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4年12月将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90%股权以 0 元对价转让给北京中建云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云霄)。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中关村建设4%股权。2016年4月,公司决定将该4%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中建云霄。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01670007 号《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关村建设净资产为-6,589.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655.14万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6年4月8日签署(详见2016年4月9日,公告2016-026、2016-029号)。 5、制药业务获多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及生产许可证 华素制药获得“盐酸羟吗啡酮及片”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告2016-013号);山东华素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详见2016年2月24日,公告2016-017号);华素制药获得“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2月25日,公告2016-018号);华素制药获得“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告2016-035号);华素制药获得“一种盐酸羟吗啡酮的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告2016-041号)。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侯占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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