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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玉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伟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5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521,349,367股增加至1,042,698,734股,对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转增后的股本1,042,698,734股进行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03、2016-004、2016-005、2016-006、2016-008、2016-009、2016-010号公告。2016年1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20号公告。 2016年2月18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288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26号公告。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36、2016-037、2016-038、2016-039、2016-040、2016-041号公告。2016年4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49号公告。 2016年4月,公司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88号)中的反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回复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52号公告。 2、2016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65号、中市协注[2016]CP6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1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35号公告。 3、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1,042,698,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4月21日、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6-033、临2016-053、临2016-054号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2016年4月11日,杜玉岱出具了《关于不减持赛轮金宇股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本人郑重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6 年 1 月 12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含)止期间,本人不存在对外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赛轮金宇股份的情况或减持计划;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含)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期间,本人没有对外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赛轮金宇股份的计划;3、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玉岱 日期:2016-04-30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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