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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戌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晓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持有公司19.86%的股权,系上港集团的关联方。2014年11月15日,上港集团与同盛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框架协议》,上港集团拟以现金收购同盛集团持有的上海同盛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同盛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同盛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同盛水务有限公司92.31%股权、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港政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上港集团、同盛集团及其他交易相关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资产评估的结果相应确定本次资产收购的价格。 相关内容详见于2014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同盛集团相关港务资产意向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60)。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戌源 日期 2016-04-30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6-01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同意公司206名激励对象(其中,上港集团高级管理人员1人,其他重要管理人员205人)共计获得2015年度中长期激励金额人民币30,777,200.00元。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6-01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激励方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激励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进行了监督,提出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激励方案及其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公司2015年度激励方案中被提名的激励对象名单,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2015年度激励方案,对年度激励基金额度计算和发放方案无异议。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16年1月12日、2016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6-003、临2016-009、临2016-01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2:30至13:30。 2.登记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 (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2:30至13:30到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办理登记手续后参加会议。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13: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 邮箱:dongmi@portshanghai.com.cn 联系人:李玥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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