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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斌 总会计师 伊继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因2015年12月收购同一控制下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对2015年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合并财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的说明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亮 日期 2016-04-30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0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截至201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普华永道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0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预案,一致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0日(周五)上午9: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6年4月30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1)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月4日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1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截至201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普华永道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01万元。会议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1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9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截至201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普华永道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01万元,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预案,一致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减少了审计成本支出,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9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会议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变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月4日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16-01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9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以及沪股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进行投票。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2016年3月26日及2016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张震先生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3、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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