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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光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崇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崇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季报中,公司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实现的经营业绩与预计业绩产生差异。因此,公司声明,该业绩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总收入25,889.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70%,主要系部分总承包项目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有所滞后,按完工进度确认的收入相应下降。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发生额为18,938.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5%,总体毛利率相应上升,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高的设计、技术性收入在营业总收入中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238.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17%,主要系总承包项目按完工进度确认的收入减少,致使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相应降低。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为-209.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1%,主要原因为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实现投资收益29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07%,主要为联营企业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6年1-3月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6、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20,638.70万元,较年初下降36.37%,主要系年初留存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在报告期内用于背书支付工程款项和到期托收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896.65万元,较年初下降54.98%,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在报告期内已到期兑付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3,074.92万元,较年初下降72.49%,主要系上年年末计提的2015年度绩效奖金在本年发放所致。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5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66%,主要原因系工程总承包项目收到业主的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增长而支付的设备材料款及工程款较上年同期下降。 1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0.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4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购买办公软件等现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7日,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2号《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材料。 2015年12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46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6年3月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详见发布于2016年3月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12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6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的反馈意见。详见发布于2016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13号《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二)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开展保理业务。详见发布于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48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等材料。 商业保理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25号《关于商业保理公司设立进展的公告》。 (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年产30万吨乙二醇(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承包)合同 2016年1月12日,本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天盈石油化工阿拉尔年产30万吨乙二醇(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承包)合同》。 本合同项目规模为30万吨/年乙二醇(一期)项目;建设地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工业园区。本公司主要履行本合同项目的设计管理、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直到工程中交以及后续的试车、质量保修等工作,履行期限预计约为22个月(至性能考核完毕);本合同金额为165800万元人民币,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合同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2,000.00万元。 2、报告期内,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①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空分装置、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工程建设任务委托书 本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24,898.35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23,056.73万元。本报告期确认收入1,516.98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0,841.20万元。 ②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合成氨、350万吨/年尿素项目(一期工程)公用装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94,788.90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92,524.31万元。本报告期暂未确认营业收入,该项目目前不存在应收账款情况。 ③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EP+M(设计采购及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85,844.91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78,647.18万元。本报告期暂未确认营业收入,截止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5,305.59万元。 ④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在履行,由于业主场地平整及周边配套设施等原因致使该项目工程进度发生调整,目前项目进度与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基本一致。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40,603.09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115,977.7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营业收入83.29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应收账款情况。 ⑤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因业主资金等原因,该项目运转较为缓慢,项目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MAG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折合人民币13,494.69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22,110.73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确认营业收入68.11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⑥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EPC总承包工程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由于业主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77,893.54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202,141.21万元,本报告期确认收入5,986.04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⑦白俄罗斯“戈梅利化工厂”开放式股份公司60万吨/年氮磷钾化肥装置“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融资事宜。 ⑧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净化装置、空分空压站装置、碳四烯烃转化装置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6年3月31日,已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99,778.41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86,179.04万元,本报告期确认营业收入9,302.04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8,298.83万元。 ⑨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本合同正在履行,由于业主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194,472.12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93,321.79万元,本报告期暂未确认营业收入。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⑩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建设工程承包、设备供货、材料采购、钢结构采购合同 该项目正在开展工程设计工作和履行国家相关核准程序。 ?突尼斯化工集团年产40万吨TSP(重钙)项目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2015年12月27日签订,2016年1月5日正式生效。本合同项目规模为年产40万吨TSP(重钙)项目,工程建设地在突尼斯加夫萨。本公司主要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服务等工作,合同工期为24个月;合同价格为45,081,467.00美元+ 37,028,604.00突尼斯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4.12亿元),由突尼斯化工集团按照设计、供货和施工进度等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合同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折合人民币1,539.22万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光美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3号《东华科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调整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4号《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5号《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6号《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东华科技2016-033号《东华科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4号《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5号《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五届九次董事会、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期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调整 (一)原发行方案中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表述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8月19日。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19.25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①派息/现金分红:P1=P0-D;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③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表述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发行数量的调整 (一)原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表述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1,948,051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关于发行数量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948,051股,最终发行股数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东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2 发行数量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第1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1号《五届十六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第2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4号《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第3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35号《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4项议案内容详见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第3项、第4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上述第2项、第3项议案应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903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投资证券部,请注明“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0 2、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情形,也不存在议案互斥的情形,可设置总议案。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网络投票期间,如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导致网络投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本次股东大会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15年8月19日公告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形成《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外,公司未修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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