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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67040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集原药、制剂生产、研发于一体的大型农药生产企业,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作物调节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产品,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能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气象条件下农业生产从种衣剂到生产收割间各环节的不同需求,产品适应性强。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及农药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公司原药主要销售客户为国际知名企业如巴斯夫、FMC等;制剂业务侧重于国内销售(线上业务通过农一网、线下通过原有渠道),部分制剂销往周边国家和地区。除了农药以外,公司以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石化仓储项目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 2、行业发展格局 (1)、农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21世纪人口与粮食问题成为首要问题,预计2050年全球人口将超过90亿。随着全球可耕面积增长放缓以及对粮食需求的增长,农药刚性需求依然显著。预计到2028 年全球农药产值就将在2012年600亿美元基础上翻一番。 (2)、当前世界农药市场持续稳定增长,非洲、东欧及亚太等新兴市场迅速崛起,这些区域农药产品的使用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国际农化市场行情。 (3)、国内农药产业政策以及“十三五”规划为国内农药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发展支撑。中国是世界农药的供应大国,农药出口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出口农药产品结构及市场分布趋于合理。另外国家制定的农药“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客观上推进了农药产业的调整力度,大力鼓励农药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效实现规模效应。随着国家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尤其是新一届政府鼓励农田流转,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农业种植的规模化发展,这有利于农药集中规范使用,未来将提升农业种植的收益;同时国家加大了大田作物的统防统治,也催生了国内农药企业的整合。随着社会的发展,农药在保障国内粮食增收的作用越发明显。 (4)、行业整合趋势愈加明显。随着国家安全环保政策的进一步趋严,势必会推进行业整合,削减国内农药企业数量,推进企业质量的提升;电子商务将改变现有格局,作为市场看不见的手推进农化行业的整合。 (5)、国家提出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控制目标,推进农化企业提档升级。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需要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替代高毒、高污染的低效农药,这为我司拥有多个国家、省级的高新技术产品抢占市场提供了无限机遇,尤其是对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前移为杀菌剂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行业地位 公司稳居国内农药销售规模第一梯队,拥有数个在国内国际市场产量、销量第一的拳头核心产品,主要原药的品质均已达到国际著名农药公司的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已经与多家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通过产业链的延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从原药合成到制剂加工的产业链优势,IPO募投项目1.3万吨制剂项目建成,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国内制剂市场地位提供了必要之保障,公司原药业务和制剂业务相辅相成,相互协同,是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双引擎。农一网作为公司重资投入的农资销售平台,已经初显了其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推进国内制剂销售格局的变革,降低农户买药作业成本,促进增产增效。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临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大宗商品单边下跌、汇率波动加剧、宏观经济环境下行等多种不利的宏观因素,农化板块作为弱周期板块也受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国际采购量略有下滑,行业小幅增量而总产值不同步变化;尤其是国内日趋严峻的安全环保形势,使得整个农化行业面临诸多的挑战。农资行业整体低迷,营收增幅下降、需求疲弱、多数产品价格低位运行,行业整体萧条的大局势下,农药企业已经进入了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整体毛利水平下滑的大格局中。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生产经营部署,实施差异化的营销策略,充分发挥公司多品种结构和高品质品牌优势,生产经营取得了不错的业绩。2015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3.33亿元,较上年增长37.22%,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营销方式创新;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亿元,较上年下降14.09%,缘于部分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尤其是农一网单体亏损较大。公司将继续坚持“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做好农化主业,打造农资电商平台、石化仓储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配股,大幅提升了公司净资产规模;公司计划募集8.45亿元的可转化公司债券也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已经成功发行可转债。公司部分子公司筹划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正有序推进,公司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地位加速公司持续发展,早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做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盐城地区的产业化募集资金项目全面竣工,规划的新产品正有序推进建设;继续坚持走科技兴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通过与高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农药新品种。 回顾2015年度,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完成年产1.3万吨制剂项目扫尾工程并进入试运营,完成石化仓储一期项目基建、软件配套,项目进入试运营阶段,该项目2015年底获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积极推进上海营销中心、GLP实验室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的基建、外部装修,目前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预计今年10月份可达到验收标准。充分利用配股募集资金,积极推进现有产能的改建扩建,为今后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报告期内,收购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重点布局草铵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控股聊城东染,将公司产业链有效延伸。同时积极优化生产工艺,为进一步扩大了国外大型农化企业的合作面,加深与现有合作企业的合作深度。公司通过调结构,优化丰富产品线,积极打造辉丰股份以外的多个大型原药生产基地。 (3)、加大研发投入,切实落实“开发一代、储备一代、构思一代”的研发体系,开发了一批新产品研发与应用;通过技改,有效地帮助子公司实现了工艺优化,促进投资企业技术自主进步;持续推进了工艺设计、应用。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4)、持续推进QEHS体系建设。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大安全环保投入,确保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同时,加大绿化投入强度,积极打造绿色园林工厂。 (5)、公司持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积极强化产品登记。完成62个产品登记,16个续展登记,田间试验申请73个;年度申请11件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产品专利6件。 (6)、配股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认配率为98.137%,配股发行成功,有效地支持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计划募集8.45亿元也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已经发行完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丁准贞与薛珊梅签订的关于聊城东染公司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以1,660万元受让薛珊梅持有的聊城东染49%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出资639万元、丁准贞出资496万元对聊城东染公司进行增资,经本次投资后本公司占聊城东染公司注册资本的51%。 2、根据本公司与郭俊辉、龙宏毅签订的关于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投资协议约定,本公司出资26,900万元向石家庄瑞凯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后占石家庄瑞凯公司注册资本的51%。 3、2015年新设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广东辉丰公司。 4、嘉隆化工处置特殊目的公司东茂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不超过10%。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周立、夏烽、茅永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3.33亿元,同比增长3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3亿元,同比下降14.09%。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8)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5年母公司净利润为214,008,614.4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400,861.44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10,233,693.57 元,扣减2015年实施的利润分配,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53,253,443.81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1,913,690,309.34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董事会提议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6,704,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9,670,402.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3,583,041.6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1,110,771,262 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96,704,022股增加到1,507,475,284股,剩余资本公积金为802,919,047.34元。 公司 2015年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注册地区划调整、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调整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事宜,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优化公司内部决策流程,建立与企业发展规模与战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同意对公司内部架构重新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见附件2。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向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信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以相关银行获批起计)。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授信文件。 ■ 注1:依照《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商业银行不能采用信用方式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上述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一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6—019)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决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决定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大丰港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丰支行分别开立账户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项目的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刊登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0)。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注册地行政区划调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导致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原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王港闸南首) 邮政编码:224145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王港闸南首) 邮政编码:224145 二、 原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704,022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475,284元。 三、 原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96,704,022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507,475,284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 ■ 附件2: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1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二〇一六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6 年5月2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5月19日15:00 至 2016 年5月2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3、召开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24145(信封请注明“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96 2、投票简称:辉丰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辉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实际操作取决于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操作界面。 2)对于部分证券公司提供买卖委托式投票界面的(具体咨询开户证券公司),以下方式仅供参考: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5月 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卞宏群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邮政编码:22414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 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1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兹定于 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参加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陈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贲银良先生、财务总监杨进华女士、独立董事茅永根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向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95 号)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48.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250,000.00元,坐扣承销费60,862,500.00元、保荐费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3,387,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6012700004694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1,493,933.6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141,893,566.40元,较原636,420,000.00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05,473,566.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23号)。 2010年11月11 日至12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由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分别划入本公司下列指定账户,具体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2011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1〕84号批复同意改组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2]:公司实际由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6012700004694账号中划到上述七个账号中的款项合计1,142,011,145.6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141,893,566.40元的差额117,579.26元系产生的利息收入。 2. 2015年配售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153,97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71元,共计募集资金993,336,984.12元,孳生利息44,497.16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60,021.90元,发行登记费用78,153.97元后的配股募集资金为987,343,305.4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大丰港口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506666410795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985,043,305.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8号)。 (下转B7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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