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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为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云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3.1.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01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临时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2016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示性公告》。深圳邦民通过大宗交易市场收购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39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5%。目前深圳邦民共持有诺德股份 5800.02 万股股份,占诺德股份总股本的5.0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38。 2、股东股权质押 详见公司2015年8月18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临2016-039。 3、出售资产 (1)关于拍卖全资子公司北京世新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拍卖北京世新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6。 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2月17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并于3月31日流拍。 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6,737,003.54元,公司拟适当折价后再次进行拍卖,折价幅度不超过1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44。 (2)关于拍卖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拍卖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6。 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2月17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并于3月31日流拍。 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66,096,478.91元,公司拟适当折价后再次进行拍卖,折价幅度不超过1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44。 (3)出售上海中科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出售上海中科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7。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1.36亿元。并于2016年3月2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4)出售郑州电缆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出售郑州电缆75%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未完成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4、对外投资事项 (1)新设子公司 鉴于新能源电池材料及锂电铜箔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的市场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就铜箔主业发展及产能扩大进行规划,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2016年3月30日,该子公司已获得国开发展银行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基金的首期1.4亿元的资本金投资,用于建设公司40000吨锂电铜箔项目,相关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03) (2)增资扩股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11号、122号”) 。上述增资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本报告期内完成。 5、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关于公司转让中融人寿保险公司股权事宜,公司已收到贵阳金控所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20亿元,并且已完成房产证所有权人变更。土地评估工作已完成,但尚未完成土地的过户手续,目前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剥离工作,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钢 日期:2016-04-29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2,5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12.26亿元,美金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2,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4,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4.59%。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专业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铜箔、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4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2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24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2.57%。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子公司经营所必须,且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12.26亿元人民币,800万美元(不含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8.33%,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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