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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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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9版)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调整前为4,072,329,524.51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3,396,736,489.91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调整前为406,543,674.35元,调增675,593,034.60元,调整后为1,082,136,708.95元。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224,605,716.28元,调增2,849,595,152.40元, 调整后为4,074,200,868.68元。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195,016,477.85元,调增3,525,188,187.00元, 调整后为4,720,204,664.85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329,574,694.59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1,005,167,729.19元。

  3、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中介机构的认定

  经过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认为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2、针对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辉、王涛、王应虎已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偿还占用的华泽钴镍资金,若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将积极督促关联方切实履行还款承诺,尽早收回欠款,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监事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风险因素。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辉、王涛、王应虎已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偿还占用的华泽钴镍资金,若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将积极督促关联方切实履行还款承诺,尽早收回欠款。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独立董事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关联方尽早偿还欠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42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王辉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2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和雷华锋对此项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资金占用及还款措施不明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和雷华锋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资金占用及还款措施不明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健性,考虑到母公司财务报表中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1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55,416,362.24元,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宁连珠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和雷华锋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还款措施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本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2票反对和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和雷华锋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证内控有效性,整改措施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对此项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原因描述不准确,责任不清晰。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宁连珠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措施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2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和雷华锋对此项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资金占用还款存在不确定性。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关联方董事王涛、王应虎、王辉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华泽鲁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关联方董事王涛、王应虎、王辉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四、六、八、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4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提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小卫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成都华泽镍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对存在问题的揭示比较深刻,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措施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4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与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八个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截止2016年4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过期。同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暂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4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4日

  2、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华泽

  3、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000693

  4、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华泽钴镍”变更为“ST华泽”

  2、股票代码仍为000693

  3、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4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16年4月28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61010033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2、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1,497,483,402.60元,该占用及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对外披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汇总表所载资料中陕西星王企业集团资金占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3日停牌一天,2016年5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公司自2016年3月1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且公司由于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需要整改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

  四、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涛、王应虎、王辉控制的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90%的股权实施了质押。

  2、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涛、王辉、王应虎了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优先以现金归还所占公司款项;若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

  3、2016年5月8日前,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广西华汇40%的股权、陕西华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相关企业的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传真号码:029-88310063-8049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5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16年4月28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61010033号),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5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披露2015报告之日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

  鉴于公司自2016年3月1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且公司由于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需要整改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

  公司停牌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6-051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的

  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2014年1月10日,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恢复上市。现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钴镍”或“上市公司”)。

  一、盈利预测承诺情况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现已更名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王涛(乙方)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日、2013年1月15日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盈利承诺

  1、各方一致同意,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2年实施完毕,盈利预测承诺年限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3年实施完毕,盈利预测承诺年限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2、乙方对盈利预测的补偿以以下两种标准中补偿股份数较多者为准进行补偿:

  (1)乙方承诺,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095号《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平安县元石山铁镍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对采矿权采用收益法评估下的盈利预测为基准,平安鑫海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17,713.93万元,平安鑫海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7,038.38万元,平安鑫海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7,488.31万元,平安鑫海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7,488.31万元;

  (2)乙方承诺,陕西华泽201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以下简称“合并净利润”或“净利润”)不低于18,753.36万元,2014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不低于20,896.70万元,2015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不低于22,202.65万元。

  二、盈利预测承诺的实现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陕西华泽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2013 、2014和2015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

  2、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平安鑫海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结论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陕西华泽2013 、2014和2015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数与陕西华泽2013、2014和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之间存在差异,差异率分别为-37.83%、5.14%和-154.23%。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陕西华泽全资子公司平安鑫海2013 、2014和2015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数与平安鑫海 2013 、2014和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之间存在差异,差异率分别为-6.92%、-7.05%和-91.01%。2013、2014、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

  三、陕西华泽盈利预测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2015年,受宏观经济影响,有色金属行业持续低迷,镍产品售价格大幅下降,且公司产品附加值不高,导致产品毛利率大幅降低;同时,受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此外,受美元加息及人民币快速贬值等汇率变动影响,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综上,受镍产品售价下跌、成本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2015年度陕西华泽出现业绩亏损,平安鑫海实现微利。

  针对上市公司在2015年度未能实现盈利预测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此深表歉意,在此对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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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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