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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赵守国先生、雷华锋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还款措施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本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电解镍、硫酸镍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有色产品的经营贸易。电解镍主要供应不锈钢、高镍合金、镀镍、铸钢、合金钢等行业;硫酸镍主要供应电镀工业、镍镉电池以及三元材料等行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1、调整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2013年至2015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有色产品价格大幅度下挫,金融机构不断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发展资金链受到极度压缩,造成企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确保企业金融系统征信不出现问题,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关联方体系内资金调动消化企业资金紧的解决措施。主要利用应付票据和本票(短期借款)通过陕西天慕灏锦有限公司和陕西臻泰融佳商贸有限公司转账、贴现、回款等手段转入关联公司,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同时年末以无效应收票据对冲往来款。2、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对现金流量表的更正上述事项的现金流量表原按照净额列示,现按照发生额列示并调整至筹资活动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支项下。具体调整如下:2014年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有关是的资金为2,849,595,152.40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资金为 3,525,188,187.00元。3、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财务费用上述资金占用中属于应有占用方承担的银行应付票据开证手续费金额为2013年9,727,929.72元,2014年10,266,193.46元。4、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贴现费用2013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12,385,320.01元,2014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20,426,507.67元。5、调整部分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2014年存在未结算的入库费、仓储费、过磅费和运输费共计3,515,149.73元,因未取得发票,公司未在2014年度确认相关费用。现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追溯调整。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成都华泽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以下科目进行了调整: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应收票据:调整前为1,363,531,170.00元, 调减1,361,531,170.00元, 调整后为2,000,000.00元。预付账款:调整前为194,711,251.92元,调减29,710,852.17元, 调整后为165,000,399.75元。其他应收款:调整前为14,708,433.20元,调增1,414,637,120.86元, 调整后为1,429,345,554.06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前为6,209,401.75元,调减234,559.36元, 调整后为5,974,842.39元应付账款:调整前为43,845,083.20 元,调增5,352,396.18 元, 调整后为49,197,479.38元。应交税费:调整前为100,493,123.46 元,调增2,999,118.48元, 调整后为103,492,241.94元。盈余公积:调整前为80,262,751.20 元,调增1,480,902.47元, 调整后为81,743,653.67元。未分配利润:调整前为641,046,695.67 元,调增13,328,122.20元, 调整后为654,374,817.87元。利润表的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调整前为4,658,498,420.79元,调增401,437.84元, 调整后为4,658,899,858.63元。销售费用:调整前为5,105,241.36 元,调增3,113,711.89元, 调整后为8,218,953.25元。财务费用:调整前为40,372,693.10 元,调减10,266,193.46元, 调整后为30,106,499.64元。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前为11,762,752.70元,调减944,463.06元, 调整后为10,818,289.64元。利润总额:调整前为676,896,683.39 元,调增7,695,506.79元, 调整后为684,592,190.18元。所得税费用:调整前为36,563,115.35 元,调增1,681,598.48元, 调整后为38,244,713.83元。净利润:调整前为640,333,568.04 元,调增6,013,908.31元, 调整后为646,347,476.35元。现金流量表的调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调整前为4,072,329,524.51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3,396,736,489.9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调整前为406,543,674.35元,调增675,593,034.60元,调整后为1,082,136,708.95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224,605,716.28元,调增2,849,595,152.40元, 调整后为4,074,200,868.68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195,016,477.85元,调增3,525,188,187.00元, 调整后为4,720,204,664.85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329,574,694.59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1,005,167,729.19元。3、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中介机构的认定经过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认为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所作的说明(1)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监事会意见: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国际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镍价连续下跌至12年以来的最低价,并在低位持续震荡。镍行业遭遇历史上最寒冷的冬天,企业普遍亏损,国外镍生产企业纷纷减产,国内生产企业有的停产,有的亏损前行。面对疲软的市场,减弱的市场需求和不断加大的经营风险,公司围绕“以创新华泽新材料制造优势,用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发展迈向中高端”的基本思路,推进各项工作,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5.08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5.7%;利润总额-1.52亿元,与去年同比减少15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5亿元,与去年同比减少171%。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5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2.5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4%,每股收益-0.28元,未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7,191万元:其中由于镍金属的价格持续走低导致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2,011万元;期末资产减值比上年同期增加6,27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647万元;期间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741万元(其中: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825万元;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80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97万元(其中1,276万元调整为应收关联方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占用承担的银行手续费用))。 2、2015年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41,307万元:其中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7,191万元;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4,116万元,主要因公司对三年以上往来账计提全额坏账4,135万元。 3、2015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37,368万元;其中2015年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41,307万元;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3,938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调整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 2013年至2015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有色产品价格大幅度下挫,金融机构不断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发展资金链受到极度压缩,造成企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确保企业金融系统征信不出现问题,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关联方体系内资金调动消化企业资金紧的解决措施。主要利用应付票据和本票(短期借款)通过陕西天慕灏锦有限公司和陕西臻泰融佳商贸有限公司转账、贴现、回款等手段转入关联公司,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同时年末以无效应收票据对冲往来款。 2、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对现金流量表的更正 上述事项的现金流量表原按照净额列示,现按照发生额列示并调整至筹资活动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支项下。具体调整如下:2014年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有关是的资金为2,849,595,152.40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资金为 3,525,188,187.00元。 3、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财务费用 上述资金占用中属于应有占用方承担的银行应付票据开证手续费金额为2013年9,727,929.72元,2014年10,266,193.46元。 4、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贴现费用 2013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12,385,320.01元,2014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20,426,507.67元。 5、调整部分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 2014年存在未结算的入库费、仓储费、过磅费和运输费共计3,515,149.73元,因未取得发票,公司未在2014年度确认相关费用。现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追溯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成都华泽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以下科目进行了调整: 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应收票据:调整前为1,363,531,170.00元, 调减1,361,531,170.00元, 调整后为2,000,000.00元。 预付账款:调整前为194,711,251.92元,调减29,710,852.17元, 调整后为165,000,399.75元。 其他应收款:调整前为14,708,433.20元,调增1,414,637,120.86元, 调整后为1,429,345,554.06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前为6,209,401.75元,调减234,559.36元, 调整后为5,974,842.39元 应付账款:调整前为43,845,083.20 元,调增5,352,396.18 元, 调整后为49,197,479.38元。 应交税费:调整前为100,493,123.46 元,调增2,999,118.48元, 调整后为103,492,241.94元。 盈余公积:调整前为80,262,751.20 元,调增1,480,902.47元, 调整后为81,743,653.67元。 未分配利润:调整前为641,046,695.67 元,调增13,328,122.20元, 调整后为654,374,817.87元。 利润表的调整: 主营业务成本:调整前为4,658,498,420.79元,调增401,437.84元, 调整后为4,658,899,858.63元。 销售费用:调整前为5,105,241.36 元,调增3,113,711.89元, 调整后为8,218,953.25元。 财务费用:调整前为40,372,693.10 元,调减10,266,193.46元, 调整后为30,106,499.64元。 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前为11,762,752.70元,调减944,463.06元, 调整后为10,818,289.64元。 利润总额:调整前为676,896,683.39 元,调增7,695,506.79元, 调整后为684,592,190.18元。 所得税费用:调整前为36,563,115.35 元,调增1,681,598.48元, 调整后为38,244,713.83元。 净利润:调整前为640,333,568.04 元,调增6,013,908.31元, 调整后为646,347,476.35元。 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调整前为4,072,329,524.51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3,396,736,489.91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调整前为406,543,674.35元,调增675,593,034.60元,调整后为1,082,136,708.95元。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224,605,716.28元,调增2,849,595,152.40元, 调整后为4,074,200,868.68元。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前为1,195,016,477.85元,调增3,525,188,187.00元, 调整后为4,720,204,664.85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329,574,694.59元,调减675,593,034.60元, 调整后为-1,005,167,729.19元。 三、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中介机构的认定 经过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认为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所作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意见: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断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发展资金链受到极度压缩,造成企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确保企业金融系统征信不出现问题,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关联方体系内资金调动消化企业资金紧的解决措施。主要利用应付票据和本票(短期借款)通过陕西天慕灏锦有限公司和陕西臻泰融佳商贸有限公司转账、贴现、回款等手段转入关联公司,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同时年末以无效应收票据对冲往来款。 2、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对现金流量表的更正 上述事项的现金流量表原按照净额列示,现按照发生额列示并调整至筹资活动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支项下。具体调整如下:2014年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有关是的资金为2,849,595,152.40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资金为 3,525,188,187.00元。 3、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财务费用 上述资金占用中属于应有占用方承担的银行应付票据开证手续费金额为2013年9,727,929.72元,2014年10,266,193.46元。 4、调整上述资金占用应承担的贴现费用 2013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12,385,320.01元,2014年贴现利息滚动调增占用:20,426,507.67元。 5、调整部分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 2014年存在未结算的入库费、仓储费、过磅费和运输费共计3,515,149.73元,因未取得发票,公司未在2014年度确认相关费用。现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追溯调整。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成都华泽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以下科目进行了调整: 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应收票据:调整前为1,363,531,170.00元, 调减1,361,531,170.00元, 调整后为2,000,000.00元。 预付账款:调整前为194,711,251.92元,调减29,710,852.17元, 调整后为165,000,399.75元。 其他应收款:调整前为14,708,433.20元,调增1,414,637,120.86元, 调整后为1,429,345,554.06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前为6,209,401.75元,调减234,559.36元, 调整后为5,974,842.39元 应付账款:调整前为43,845,083.20 元,调增5,352,396.18 元, 调整后为49,197,479.38元。 应交税费:调整前为100,493,123.46 元,调增2,999,118.48元, 调整后为103,492,241.94元。 盈余公积:调整前为80,262,751.20 元,调增1,480,902.47元, 调整后为81,743,653.67元。 未分配利润:调整前为641,046,695.67 元,调增13,328,122.20元, 调整后为654,374,817.87元。 利润表的调整: 主营业务成本:调整前为4,658,498,420.79元,调增401,437.84元, 调整后为4,658,899,858.63元。 销售费用:调整前为5,105,241.36 元,调增3,113,711.89元, 调整后为8,218,953.25元。 财务费用:调整前为40,372,693.10 元,调减10,266,193.46元, 调整后为30,106,499.64元。 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前为11,762,752.70元,调减944,463.06元, 调整后为10,818,289.64元。 利润总额:调整前为676,896,683.39 元,调增7,695,506.79元, 调整后为684,592,190.18元。 所得税费用:调整前为36,563,115.35 元,调增1,681,598.48元, 调整后为38,244,713.83元。 净利润:调整前为640,333,568.04 元,调增6,013,908.31元, 调整后为646,347,476.35元。 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下转B5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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