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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浩先生、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海波先生、财务总监王雪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577 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2 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的议案。 8、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暨修改<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12、审议《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 推选曾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2 推选余欣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3 推选俞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1 推选李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3.2 推选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12、13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4、 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1 推选李丹女士为公司监事 14.2 推选曾雪琴女士为公司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14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77 投票简称:雷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对于采用一般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上述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在每个议案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2.1—12.3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议案13.1—13.2选举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议案14.1—14.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0股A股,则其有30,000(=10,000股×应选3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30,000票),否则视为弃权。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19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6年5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577 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6-038)、《关于举办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号:2016-037),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上述公告部分内容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更正《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关于会议审议事项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一、会议基本情况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12、审议《关于推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推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12、13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14、 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14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5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更正为: “一、会议基本情况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12、审议《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12、13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14、 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14业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关于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77 投票简称:雷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更正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77 投票简称:雷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对于采用一般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上述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在每个议案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2.1—12.3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议案13.1—13.2选举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议案14.1—14.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0股A股,则其有30,000(=10,000股×应选3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30,000票),否则视为弃权。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关于授权委托书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 更正为:“ ■” 二、更正《关于举办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等公告中个别内容笔误 (一)《关于举办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原披露内容: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更正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1、原披露内容:“五、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更正为:“五、关于续聘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原披露内容:“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为:“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补充《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王苏生)》 公司2016 年 4 月 29 日在披露《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孔维民)》重复披露,同时,上传《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王苏生)》未勾选为挂网文件,现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王苏生)》。 除上述更正及补充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2016年4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以下简称“本产品”) 2.产品代码:D-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范围为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5、产品收益率:2.9%/年 6、成立日:2016年04月27日 7、到期日:2016年07月27日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亿元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及自有闲置资金880万元,共计7,380万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0天安赢第041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3M020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4天安赢第049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5M03024 期)。详见刊登于2015年7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4)》,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2M037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与上海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4)》,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2M053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6年1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代码:SRB1601023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该产品尚未到期 12、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于刊登于2016年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该产品尚未到期。 13、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于刊登于2016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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