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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晓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税金及其他生产经营性费用所致; 2、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销售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增加储备所致; 4、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融资租入黄金未变现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低品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预付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黄金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本期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支付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五龙黄金支付分矿工程款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偿还原节能项目合作款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黄金价格上涨导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浮亏所致。 3.1.2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利润表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销售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销售结转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实缴增值税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五龙黄金上期部分转回金原矿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而本期全资子公司五龙黄金、雄风环保正常提取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黄金融资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浮亏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五龙黄金归还融资租入黄金因价格变动产生损失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收到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吉隆矿业支付占地补偿费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及黄金租赁业务产生浮亏冲减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1.3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原因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雄风环保销售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临时性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雄风环 保购买原材料等增加及广源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五龙黄金、雄风环保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实施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融资租入黄金尚未变现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及黄金租赁业务租赁费增加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上期支付定向增发承销费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37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的通知,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7日,交易到期日为2017年4月27日。 二、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5,86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7%;此次办理股份质押后,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1,87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15%,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 三、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个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若其未完全履行相关融资合同的债务,这部分股份存在被处置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3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3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 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行权期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行权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涛、李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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