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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6-066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及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在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司公告。

  201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394,114,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该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2016年5月18日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成立山东晨鸣(青岛)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9、关于为相关下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逐项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1 发行规模

  10.2 存续期限

  10.3 票面利率

  10.4 发行对象

  10.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0.6 决议的有效期

  10.7 偿债保证措施

  10.8 关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11、逐项审议关于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的议案

  11.1 发行规模

  11.2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1.3 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

  11.4 债券利率

  11.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1.6 决议的有效期

  11.7 发行债券的上市

  11.8 偿债保证措施

  11.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2、逐项审议关于融资租赁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2.1 发行规模

  12.2 存续期限

  12.3 发行方式

  12.4 发行利率

  12.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2.6 决议的有效期

  12.7 发行对象

  12.8 发行债券的上市

  12.9 偿债保证措施

  12.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3、逐项审议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3.1 发行规模

  13.2 发行期限

  13.3 发行利率

  13.4 募集资金用途

  13.5 发行方式

  13.6 发行对象

  13.7 决议的有效期

  13.8 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14、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 选举陈洪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 选举尹同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3 选举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4 选举耿光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5 选举王春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6 选举杨桂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7 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8 选举潘爱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9 选举王凤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10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11 选举梁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1 选举高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6.2 选举刘纪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6.3 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请见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www.chenmingpaper.com)以及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29日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公司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5和议案16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各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会议出席人员

  1、A股、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七、参与现场投票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3、联系人:肖鹏、袁西坤 联系电话:0536-2158008

  4、传 真:0536-2158977 邮 编:26270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

  附件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88。

  2、投票简称:“晨鸣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晨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5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则15.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5.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6.01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6.02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议案15.1-15.7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

  议案15.8-15.11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16.1-16.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06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 5 月 16日任期届满,董事会决议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选,本次董事会提名11 名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其中执行董事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2名。现提名陈洪国、尹同远、李峰、耿光林、王春方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潘爱玲、王凤荣、黄磊、梁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杨桂花、张宏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签订董事服务合同。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公司将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洪国先生,51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轻工系统十佳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美国锐思“年度最佳CEO奖”获得者,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理事会副会长,198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自2001年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至今,自2010年8月起同时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目前陈洪国先生持有公司6,434,527股A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洪国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的配偶,除其个人持有之公司6,434,527股A股外,并被视为持有其配偶李雪芹所持有的公司429,348股A股之权益。另外,陈洪国先生及其配偶共持有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寿光市恒联企业投资有限公司43%股权,因此由其持有之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之约18.65%股本被视为由陈洪国先生持有。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尹同远先生,58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山东轻工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198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技术处长、副厂长、常务副厂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尹同远先生持有公司2,423,640股A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李 峰先生,43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199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目前李峰先生持有公司471,818股A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耿光林先生,42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9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主任、赤壁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寿光晨鸣工作。

  目前耿光林先生持有公司437,433股A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王春方先生,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CFO班学员。199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销售分公司财务主管、销售总公司财务处长、审计处长、综合管理本部部长、财务总监、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长,2008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份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目前王春方先生持有公司B股100,000股,H股30,000股,同时兼任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其他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爱玲女士,51岁,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首席专家,完成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兼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目前潘爱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王凤荣女士,47岁,经济学博士,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山东经济学院财金系讲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和山东大学山东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执行政策特邀分析员。完成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在CSSCI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兼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王凤荣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黄磊先生,59岁,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财政大学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院院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财经大学泰山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资本市场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兼任山东路桥及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黄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梁阜女士,48岁,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曾任山东财政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中国信息产业决策支持专家、山东省经济学会理事、山东省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梁阜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桂花,50 岁,博士学位,曾任济南高级薄页纸厂技术员、齐鲁工业大学轻化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制浆造纸绿色化学技术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方向带头人。现为齐鲁工业大学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济南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造纸学会会员,美国化学学会会员,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工分会会员。2014年5月开始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目前,杨桂花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 宏女士,现年51岁,经济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山东省对外贸易学会理事,兼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目前张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06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 2016 年5月16日到期,监事会决议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监事会提名:高俊杰、刘纪录、张晓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 3 名监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另外,公司工会委员会推选孙迎花、杨洪芹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高俊杰先生,45岁,中国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律事务科科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分管证券与投资管理部工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寿光市恒联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高俊杰先生持有公司39,606股A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纪录先生,49岁,中共党员,副教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学位,现为潍坊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并具有多年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税法等教学和实践经验,多次担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班骨干课程的培训工作,多次受邀为潍坊市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班举办讲座。

  目前刘纪录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晓峰先生, 38岁,副教授,毕业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等。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副教授,长期为本科生、MBA、EDP、EMBA等学员开设管理类相关课程,为省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上百次培训。兼任中国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兼职案例研究员、山东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等职。

  目前张晓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孙迎花女士,47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物价审计科科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稽察部工作。

  目前孙迎花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杨洪芹女士,48岁,中国党员,198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质检科副科长、科长、售后服务处处长、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目前杨洪芹女士不持有公司任何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06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在山东省寿光市晨鸣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www.chenmingpaper.com)及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29日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晨鸣控股持有公司股票394,114,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函》。为提高决策效率,节约股东时间,晨鸣控股提议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晨鸣控股具备临时议案人资格,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作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新增议案。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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