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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由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71元/股调整为20.61元/股,相应将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调整为不超过64,247,228股(含64,247,228股)。
一、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确定方式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20.81元/股。因公司停牌期间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0.71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13,000,000股;钟婉珍拟认购10,500,000股;吕旭幸拟认购10,000,000股;沈依伊拟认购9,000,000股;任军拟认购5,448,530股;曹蕾拟认购3,151,470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12,837,005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04,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 月 29 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各项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调整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0.7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13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调整为20.61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0.71元/股-0.10元/股)/(1+0)=20.61元/股
2、调整发行数量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由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调整为不超过64,247,228股(含64,247,228股)。
根据公司与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沈依伊、任军、曹蕾和富鼎6号资产管理计划等7名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认购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各认购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及认购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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