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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王先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师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数据为:掘进总量完成60.30万立方米,采供矿总量完成221.02万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 注1、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46.29%,主要系预付供应商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注2、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42.49%,主要系增加实验检测中心及大修设备投入所致。 注3、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234.24%,主要系本期增加对供应商票据结算所致。 注4、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58.36%,主要系本期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注5、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6.08%,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及其他款项下降所致。 注6、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债务融资所致。 (二)、主要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 注1、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所致。 注2、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50.35%,主要系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 ■ 注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5.48%,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加对供应商票据结算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注2、 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0.85%,主要系2015年6月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53,868.62万元并同时增加净资产,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注3、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5.00%,主要系2015年6月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9500万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涉及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已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目前未发生变化。 2015年7月22日,公司发布《金诚信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价低于2015年7月8日的收盘价格,将增持不超过375,000股的公司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不减持。该项承诺已于2016年1月21日履行完毕,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月21日累计增持200,000股的公司股份。 2016年1月25日,公司发布《金诚信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如果金诚信股价低于2016年1月22日的收盘价格,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增持不超过 175,000 股的金诚信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不减持。该项承诺已于2016年2月1日履行完毕,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2月1日继续增持了175,000股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6-02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善方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先成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后的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怀生、王青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金凤春先生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谭金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金凤春、谭金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仅为7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经过认真考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名彭怀生、王青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简历和相关情况附后),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在赞比亚投资建设矿山机械维修制造厂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在赞比亚的实际经营需要,巩固公司的设备优势地位,不断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赞比亚投资建设矿山机械维修制造厂。 该拟建项目地址位于赞比亚合作区附近,规划建设规模7495平方米,投资估算为人民币3990万元,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迈拓矿业服务(赞比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和管理,资金来源为本公司以间接增加对迈拓矿业服务(赞比亚)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形式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25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 彭怀生先生简历 彭怀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彭怀生先生于1989年11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副院长,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任中铝秘鲁矿业公司董事长;2010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4年8月任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2014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11日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彭怀生先生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青海先生简历 王青海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青海先生于2009年起历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员、证券法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 王青海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先成先生系父子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6-024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5日 14点 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5日 至2016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先成、王慈成、王友成、王亦成、王意成、李占民、刘淑华、强国峰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16: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莲莲 联系电话:010-82561878 传真:010-825618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金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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