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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5:00至2016年5月3日15:00。
3、召开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并无任何股东须就本次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
1、股东实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持有和代表股份97,824,818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2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份86,946,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份10,877,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55%。
2、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其中含H股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6,329,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69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持有和代表股份5,45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0,877,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55%。
3、类别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代表93名,持有和代表股份92,372,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766%。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代理人)代表1名,持有和代表股份5,45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专人作为本次会议点票监察人。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15年年度业绩报告(经审计)》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694,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554%;反对票代表股数13,886,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952%;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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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四、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五、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
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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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七、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须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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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20,4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820%;反对票代表股数13,860,3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1686%;弃权票代表股数244,00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249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香港上市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须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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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83,709,933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85.5713%;反对票代表股数14,114,885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14.4287%;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4,818股的0%;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仇辉、马云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投票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的原本。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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