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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5月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6-05-03 公告送出日期:2016-05-04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 2016-05-03 公告送出日期:2016-05-04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2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 2016-05-03 公告送出日期:2016-05-04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9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关于增加光大银行为东方荣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渠道及 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5日起,将新增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80)的销售业务。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不开放申购、转换及赎回业务;到期操作期间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过渡期只可进行过渡期申购,不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光大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规定。因该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暂不开放申购、转换及赎回业务。 有关本基金需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3月29日生效,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申购、转换及赎回;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24个月;到期操作期间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过渡期只可进行过渡期申购,不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的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共计6个工作日。过渡期为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一工作日(含该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含该日)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操作期间和过渡期的具体日期由本公司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的公告中确定。请投资者留意届时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为15%,在保本周期内,如果基金份额净值累计收益率连续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目标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30日内公告本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因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前的变现操作以及证券市场的浮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收益小于或大于目标收益率。本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收益达到目标收益率。 4、本公司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ebbank.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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