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6-03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考虑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因此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2016年2月19日和2016年4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上述恢复审核的申请。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A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日
本版导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2016-05-04 |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04 |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2016-05-04 |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