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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5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3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5:00-2016年5月3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7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1,92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1,9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所有议案已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927,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8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118%。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挂牌转让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92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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