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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4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因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控股权事项,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后续安排于2016年2月2日开始停牌。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2号公告),于2016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7号公告), 于2016年4月1日、4月9日、4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15号、2016-020号公告、2016-042号公告),分别于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9号、2016-010号、2016-012号、2016-013号、2016-016号、2016-024号、2016-035号、2016-040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现场工作已完成,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程序等诸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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