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3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31)。鉴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涉及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便于投资者进行网络投票,避免投票流程产生误导,现对本次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进行补充更正,具体补充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前:原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 12.1选举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2选举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3选举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4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5选举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6选举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7选举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8选举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9选举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更正后为: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2选举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3选举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4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5选举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3.1选举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选举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3选举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4选举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更正前:原公告中“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2)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议案1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2.1-12.5,则其有5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五名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5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5名),否则视为废票;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2.6-12.9,则其有4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四名独立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4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4名),否则视为废票。 c、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3.1-13.2,则其有2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更正后为: (2)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2.1-12.5,则其有5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五名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5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5名),否则视为废票; c、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3.1-13.4,则其有4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四名独立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4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4名),否则视为废票。 d、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4.1-14.2,则其有2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三、更正前:原公告中“附件: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表决事项表格” ■ 更正后为: ■ 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1号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7、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人员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7、《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吴厚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2选举梁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3选举邹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4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5选举赵志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3.1选举陈树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选举吴晓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3选举陈本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4选举丛锦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4.1选举刘红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4.2选举薛东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5、《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2.1-12.5,则其有5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五名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5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5名),否则视为废票; c、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3.1-13.4,则其有4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四名独立董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4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4名),否则视为废票。 d、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4.1-14.2,则其有2000张选票(=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时至2016年5月20日15时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霖、王珊 联系电话:0411-39016968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3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6年5月3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市场+资源”战略的推进,确保公司2016年实现盈利,经研究,公司决定: 原营销业务群顾客经营中心活品销售分中心划归至海洋牧场业务群管理,实现海洋牧场营销、生产、技术、生态安全一体化; 营销业务群更名为海洋食品业务群,实现营销、供应链、创新研发一体化; 休闲渔业业务群更名为海洋休闲业务群,群内各项职能不变。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 聘任梁峻为集团常务副总裁,继续兼任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 聘任孙福君为海洋休闲业务群执行总裁,继续兼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梁峻,男,1979年生,博士学位,工程师。2009.01-2010.08,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08-2010.11,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副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0.11-2011.05,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技术与管理部经理、海珍品原良种厂经理;2011.05-2011.10,任公司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1.10-2012.12,任公司总裁助理、海珍品良种事业部总经理、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2.12-2014.06,任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14.06至今,任公司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 梁峻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本公司股票89,500股。 2、孙福君,男,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安环部负责人、成本控制办负责人。2012.01-2012.08,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08-2014.12,任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2014.12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孙福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本公司股票89,500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