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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20、《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原通知“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中“(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的相关议案名称变更如下: ■ 三、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6年5月25日在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7项议案。 一、收到提案的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秦英林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秦英林先生提议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并明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修改定价方式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的规定,作为控股股东的秦英林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47.6%的股份,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列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议程。 二、提案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5)。 201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修改定价方式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进行修改,同意明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并相应修订相关内容。 三、取消部分议案的情况 201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决定取消原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并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特别提示(三)、(六)、(七)”、“二、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的依据、(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三、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持股规模及禁止行为之(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三)标的股票的价格”进行修改,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 (一)修订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制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已对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予以核实。 (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修改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修改定价方式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定价方式调整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第3项“发行数量”和第5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0,062.3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不少于8,049.90万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012.48万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减,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不变。 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资金金额不少于4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49.69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197,573.8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80,000万元,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部分生猪产能扩张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可能根据相关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针对未能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取得环评批复的项目,将不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投资金额将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安排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涉及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与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并明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与牧原实业集团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对“第三条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进行补充约定。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对“第三条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进行补充约定。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并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第四条 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第七条 参与对象认购情况”进行修改,现提交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相应取消原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并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特别提示(三)、(六)、(七)”、“二、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的依据、(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三、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持股规模及禁止行为之(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三)标的股票的价格”进行修改。现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 《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修改定价方式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定价方式调整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第3项“发行数量”和第5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发行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0,062.3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其中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不少于8,049.90万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012.48万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减,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不变。 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资金金额不少于4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49.69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197,573.8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80,000万元,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部分生猪产能扩张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可能根据相关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针对未能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取得环评批复的项目,将不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投资金额将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安排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回避上述所有表决。 四、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涉及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与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并明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对“第三条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进行补充约定。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对“第三条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进行补充约定。公司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并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现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第四条 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第七条 参与对象认购情况”进行修改,现提交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方式,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相应取消原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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