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8,812,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1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8,750,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等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5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462,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1%;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6,291,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2%;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彭雄心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452,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王宏晖女士、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王占君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326,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63%;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0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8%;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周和平先生、王宏晖女士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