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股票代码:000521、200521 编号:2016-046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亦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82人,共持有259,901,599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77人,代表股份259,649,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5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223,698,644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36,202,95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2、3、4、5、6、7、8、9、10、11、12、13。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69,655,34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4%,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8,618,21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718%;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82%;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037,13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69,655,24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8,618,11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716%;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84%;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037,13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关于预计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69,655,24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8,618,11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716%;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84%;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037,13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6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4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5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15%,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8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5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1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9,649,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914,44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46,44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3%;反对252,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7%;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202,95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胡国杰律师、江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胥邦君,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四川盐亭人,中共党员,工程师。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厂副厂长、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电器产业集团董事长。截至2016年5月4日,胥邦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胥邦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胥邦君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47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6年5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刘体斌先生、胥邦君先生、李伟先生、寇化梦先生、吴定刚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高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由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胥邦君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胥邦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