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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 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2016年5月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永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35,237,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9.131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35,234,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9.13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0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2名,持有股份126,831,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6.6989%;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1名,持有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4,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做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攀峰律师、程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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