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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6-02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14日发出通知,(详见201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723,418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7.07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1,125,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7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9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9名,代表股份21,217,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22%。 四、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2、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3、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4、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5、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弃权0股。 6、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2,70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3%,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19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0股;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马书龙先生代表全体三位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金高峰、徐晓秋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 2016-02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5月7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6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6-024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4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 (四)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特别说明: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登记办法: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00 六、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 (二)联系电话;0377-66215788 (三)公司传真:0377-66265092 (四)邮政编码:473500 (五)联 系 人:姚晓颖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087”;投票简称为“新纺投票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00 至2016年5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延长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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