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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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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4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宋银立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和表决);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现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吴建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5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16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5月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6)。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永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决议有效期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现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5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4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建新先生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16年5月2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8;

  2、投票简称:神通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神通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7、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4日在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4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其他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原议案内容: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现调整为: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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