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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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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6-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3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通讯方式参加人员为黄宁、欧阳建国、曾江虹、刘女浈、陈思平、虞熙春)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3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为11名,可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38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81%;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符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11人,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385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1%。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4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二)2014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14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359,775,000股变更为362,742,900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六)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5年5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工具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发表了意见。

  (七)2015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362,742,900股变更为363,002,900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八)2015年7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3,00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28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8567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35,551,461股,其中股权激励所获的现金红利以应付股利形式由公司代管。

  (九)2015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王夕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99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下同)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意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黄宁、张文斌等95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数量为1,068,31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453%。

  (十)2015年12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一)2016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游泳等11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数量为122,385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1%。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4日办理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8日,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 年6月9日,故锁定期将于2016 年5月6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数量为122,385股,激励对象为11名。

  ■

  注:(1)2015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游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11名激励对象2015年度个人绩效出具了考核意见确认预留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期内绩效考核等级全部A优秀,符合解锁条件。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锁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锁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办理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限已经届满并进入第一期解锁期限;

  (二)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

  (三)公司已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对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期解锁的相关程序,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宁陵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8日就有关“宁陵县人民医院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合作事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和双赢互惠的原则,进行了友好认真的洽谈,并签署了《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项目、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项目宁陵县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2.5亿元(合同的成交价最终以中标价及评审价结算为准)。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号)。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收到招标单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确定公司在宁陵县人民医院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NZB(2015)N478)招标工作中,公司被选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总价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已于2016年3月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号)。

  就以上中标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尚荣”)于2016年5月6日分别与宁陵县人民医院、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签署了《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一)上述合同存在院方及其他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变更项目完工时间的风险。

  (二)由于项目实施建设周期较长,公司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随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公司面临因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波动而导致项目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三)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较多,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是否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际需求等都将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宁陵县人民医院

  1、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目前宁陵县人民医院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拥有职工近860左右人,床位800张。

  2、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与宁陵县人民医院无交易。宁陵县人民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经河南省宁陵县卫生局核准登记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

  (二)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4年,是一所专科医院。目前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6.4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拥有职工近198左右人,床位100张。

  2、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与宁陵县妇幼保健院无交易。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经河南省宁陵县卫生局核准登记的专科医院,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1、合同双方

  甲方: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或“宁陵县人民医院”)

  乙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乙方”)

  2、项目名称: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项目内容(建设范围):包括病房综合楼的整体规划设计以及主体工程建设和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采购和配置医疗设备及机电安装设备、信息化系统及设施等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4、合同价格:本项目工程合同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元万整(¥150,000,000.00元),最终合同总额以各分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最终合计总额为准。

  5、建设期限:24个月。

  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本项目总额80%建设资金由公司负责融资筹集,本项目的融资贷款资金本息由宁陵县人民医院偿还。

  7、项目建设地址:河南省宁陵县。

  8、其他:为使该项目的款项能够按时得到偿还,不造成乙方风险,甲方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设施及宁陵县人民医院经营性收费权质押给乙方(或乙方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至甲方付清本合同项目建设工程款和融资贷款及利息为止,无论债权是乙方或乙方合作银行,甲方将按本合同严格履行还款付息责任;甲方及宁陵县人民政府为县医院新建项目的融资资金的偿还提供县政府的同意批复并把此项目的融资还款列入未来五年的财政支出预算,且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城投公司或其他融资公司为该建设款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甲方及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医院的耗材及药品配送交由乙方负责。

  (二)《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1、合同双方

  甲方: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甲方”或“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乙方”)

  2、项目名称: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项目内容(建设范围):包括宁陵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医技、住院等的整体规划设计以及主体工程建设和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采购和配置医疗设备及机电安装设备、信息化系统及设施等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4、合同价格:本项目工程合同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最终合同总额以各分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最终合计总额为准。

  5、建设期限:24个月。

  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本项目总额80%建设资金由公司负责融资筹集,本项目的融资贷款资金本息由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偿还。

  7、项目建设地址:河南省宁陵县。

  8、其他:为使该项目的款项能够按时得到偿还,不造成乙方风险,甲方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设施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经营性收费权质押给乙方(或乙方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至甲方付清本合同项目建设工程款和融资贷款及利息为止,无论债权是乙方或乙方合作银行,甲方将按本合同严格履行还款付息责任;甲方及宁陵县人民政府为县医院新建项目的融资资金的偿还提供县政府的同意批复并把此项目的融资还款列入未来五年的财政支出预算,且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城投公司或其他融资公司为该建设款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甲方及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医院的耗材及药品配送交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宁陵县人民医院签署《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为1.5亿元整,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5%;公司与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签署《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为1亿元整,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项目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未来几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合同的签署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2016年5月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签署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二)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客户为各综合、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公司的主营业绩与医院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在开展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同时,配套开展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两项业务,并逐渐形成目前的以“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为主、以“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服务”为补充的业务结构,公司是国内医疗专业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之一。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由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解决方案转变成提供以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医疗专业工程的经验、技术、质量及合同项下的设计、采购、生产、施工等所有方面都具备了履约上述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了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院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1)宁陵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4年,是一所专科医院。

  (2)上述项目涉及的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较大的医疗门诊量,同时两家医院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设施及医院经营性收费权质押给乙方(或乙方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至甲方付清本合同项目建设工程款和融资贷款及利息为止,且甲方及宁陵县人民政府为上述的融资资金的偿还提供县政府的同意批复并把此项目的融资还款列入未来五年的财政支出预算,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城投公司或其他融资公司为该建设款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甲方及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医院的耗材及药品配送交由乙方负责,因此公司已将本项目的风险控制到了最低限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及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签订的《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二)公司与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签订的《河南省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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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河南省永城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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