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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6-028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5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制的三款高性能柴油发动机(M11、M12CR、M14CR)首台样机均一次性点火成功,标志着公司符合非道路柴油机第三阶段标准的单缸柴油发动机产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高压共轨系列柴油发动机正式落地中国,现将新型柴油发动机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产品的研发背景
根据环保部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的减排新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正式实施。标准要求,凡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今后都必须符合标准第三阶段要求。
根据工信部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柴油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国三标准(发动机)的柴油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公司基于柴油发动机市场现状、未来柴油发机动市场预判以及行业政策的大幅变动,为保证产品技术先进性、成本优势和质量保障,及时调整了产品结构,在保证原有高压泵喷嘴系列高性能柴油发动机产品诸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研制符合国五(欧五)排放标准的高压共轨系列清洁型柴油发动机产品。
二、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在奥地利斯太尔成功开发的基础上,三款发动机均100%国产化,阶段性地完成了2016年年度经营计划,有效拓宽了公司柴油发动机产品谱系,为高性能柴油发动机产品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实力。
三、风险提示
新款柴油发动机点火成功后,公司将进行磨合和性能试验,包括发动机标定、整车标定以及高原、高温、高寒试验等等,公司尚不能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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