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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6年5月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刘畅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刘畅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深圳前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名称暂未定,以下简称“保险经纪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保险经纪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

  2、融信南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投资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 条规定之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做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丽红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803(办公场所)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咨询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园林工程设计及施工;花卉、苗木种植、水产养殖(以上项目由分支机构申办经营)。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3,592.88万元,负债总额为69,500.17万元,净资产为34,092.71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19.71万元,净利润 -1,419.7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5,498.64万元,负债总额为75,737.26 万元,净资产为29,761.38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1,935.07万元,利润总额17,966.56万元,净利润9,626.30万元(财务数据经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3、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和卢丽红女士分别持有融信南方94%、6%的股权。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信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门牌号A栋201室

  拟定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比例为30%;融信南方出资3,500万元,占股比例为70%。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保险业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诺普信在服务农资市场同时看到,发展“三农”保险,运用保险手段对农民进行转移支付,不仅有助于农民规避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而且发挥保险的信用保证功能,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农民保险保障需求和广大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面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契机,大力发展互联网“三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平滑跨期风险、提供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的功能,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在医疗、养老方面的顾虑,稳定居民未来预期,提高消费意愿,从而减少预防性储蓄,扩大消费支出,最终达到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公司业务整体增长。

  2、存在的风险

  保险经纪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为控制此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准备报审料,并及时跟进有关部门的审批进度。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参股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和汇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United Tre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汇顺国际”)共同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名称暂未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1,500万美元,占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

  2、融信南方、汇顺国际为关联方控制的企业。本次投资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 条规定之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做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1、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丽红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803(办公场所)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咨询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园林工程设计及施工;花卉、苗木种植、水产养殖(以上项目由分支机构申办经营)。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3,592.88万元,负债总额为69,500.17万元,净资产为34,092.71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19.71万元,净利润 -1,419.7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5,498.64万元,负债总额为75,737.26 万元,净资产为29,761.38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1,935.07万元,利润总额17,966.56万元,净利润9,626.30万元(财务数据经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3)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和卢丽红女士分别持有融信南方94%、6%的股权。

  2、汇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汇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United Tre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 2亿港币

  公司编号:1526827

  注册地:香港中环德辅道中55号协成行中心13字楼(13/F,Hip Shing Hong Center,55Des Voeux Road Central,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业务性质:CAPITAL MANAGEMENT,SHARES,SECURITIES & EST INVESTMENTS (资本管理、股权、证券及科技投资)

  (2)股东:鄭寳玿(CHENG Po Chiu )出资166000000港币,持股83%,盧沛陽(LO Pui Yeung)出资34000000港币,出资17%。鄭寳玿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母亲,盧沛陽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柏强的兄弟。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黄为民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门牌号A栋201室

  拟定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占股比例为30%;融信南方出资2,250万美元,占股比例为45%,汇顺国际出资1,250万美元,占股比例为25%。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土地流转、农业机械化及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农村金融及农村融资租赁业务需求也快速发展。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解决农村金融需求,能够有效推进中国农业机械化与设施农业的发展进程,提供三农业务中长期金融解决方案。同时增强与、渠道经销商及大农户之间的粘性,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及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存在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为控制此风险,公司将在准备报审资料之前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预沟通,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准备报审资料,并且在材料上报之后积极有关部门联系,对不足或不充分的材料及时进行补充,掌握有关部门的审批进度。

  2)信用风险及控制措施

  信用风险是融资租赁公司直接面对的风险,承租人信用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进而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状况。为此,融租赁公司将加强风控,制定严格的授信体系,控制坏账率,保证公司业务健康的运行。融资租赁业务具有金融业务的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敬请投资者注意,谨慎投资。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参股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设立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农业服务公司”);本次投资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持有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份,此外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瑞德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琦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拟定经营范围: 农药制剂产品的技术开发;农机农膜的批发零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络科技软件开发;网络科技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培训;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化肥、微肥、叶面肥的零售;农机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农药;批发、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积极响应国家惠农政策,持续创新发展,依托作物圈社群运营,联盟全国最优秀的农资经销商,构建区域遥遥领先的农业服务平台,推动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建立。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在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降低子公司管理风险。该项投资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的存在风险,对此公司将以不同的措施和方案对策进行控制和化解。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刘畅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5年12月29日,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045.70万股,授予对象共58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2.40万股,授予价格为8.42元/股。

  5、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刘畅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畅、茹小云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7.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元/股。

  (一)回购数量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2015年实际授予刘畅、茹小云股份共计37.5万股。

  (二)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2015年授予的价格为8.4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375,00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4,435,004股变更为924,060,004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景辉等7人共回购注销334,62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923,725,384股。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及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1、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2、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畅、茹小云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7.50万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原激励对象刘畅、茹小云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50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七、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决策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八、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5月6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婉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刘畅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原激励对象刘畅、茹小云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50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畅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畅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畅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畅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其负责的财务工作已稳妥交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新聘财务总监。

  公司对刘畅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5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5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至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5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5月1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二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二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二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3)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王时豪、龚文静

  电 话:0755-29977586

  传真号:0755-2769771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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